舒國瀅 劉金國 鄭永流 徐顯明 劉金國
潘漢典 廖美珍 張保生 李德順 葛洪義
單 純 李德順 劉 斌 應 星 劉 星
曹義孫
個人情況
姓名:王順安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63年1月
最后學歷:博士
研究方向:刑法、犯罪學、刑事執(zhí)行法學
現(xiàn)任職務:犯罪學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犯罪與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職稱:教授 博士研究生導師
社會兼職:中國執(zhí)行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高級學術顧問(副會長級),中國犯罪與矯正心理學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勞動教養(yǎng)學會理事,中國僑聯(lián)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北京首家社區(qū)矯正服務中心法律顧問,北京市社區(qū)矯正先進工作者
代表性著作 (包括教材)
1.《刑事執(zhí)行法學》,獨著
2.《刑事執(zhí)行法學通論》,獨著
3.《社區(qū)矯正研究》,獨著
4.《社區(qū)矯正理論研究》,獨著
5.《社區(qū)矯正的理論與實踐》,獨著
6.《犯罪學入門》,獨著
7.《中國犯罪原因研究》,主編
8.《中國預防犯罪通鑒》(上下卷),主編之一
9.《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犯罪與對策》,主編之一
10.《中國治安管理法學》,主編之一
11.《中國犯罪原因研究綜述》,副主編
12.《西方社會病》,副主編
13.《當代有組織犯罪與防治對策》,副主編
14.《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犯罪問題研究》,副主編
15.《犯罪學教程》,主編之一
16.《犯罪學教科書》,主編之一
17.《勞動教養(yǎng)學》,主編之一
18.《醫(yī)用法學教程》,主編
19.《犯罪學大辭書》,常務編委及分科主編
20.《毛澤東思想法律文庫》,常務編委及分科主編
21.《中國廉政建設全書》,常務編委及分科主編
主要科研項目
1.中國預防犯罪的理論與實踐,國家“九五”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科研項目
2.中國監(jiān)獄法適用問題研究,司法部
3.中國刑事法學研究叢書,中國犯罪學會
4.社區(qū)矯正的理論研究,中國法學會
5.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犯罪問題研究,中國法學會
6.社區(qū)矯正的理論與實踐,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法學會
7.刑罰執(zhí)行的法律監(jiān)督,最高檢察院
獲獎情況
1.北京市優(yōu)秀青年骨干教師
2.北京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
3.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4.司法部第三屆法學教學與科研成果二等獎
5.第六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
屈 新,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央財經(jīng)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特約英文編輯和翻譯;先后畢業(yè)于上海外國語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分別獲得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講授英語、法律英語、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律師制度和經(jīng)濟法學等課程;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人權法學和法律經(jīng)濟學。
代表性論文:
1、“律師在場”:讓正義看得見(載于《法制日報·理論版》2003年10月23日第51期)
2、論鑒定人的法律地位及責任機制(載于《政法論壇》2003年12月第6期)
3、論對刑訊逼供的控制與申訴途徑(載于《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4年3月1日第2期)
4、《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若干規(guī)定》適用中疑難問題之探討(載于《中國律師》2004年3月1日第3期)
5、論再審不加刑的合理性(載于《中國法治新聞》2004年3月第3期,中國時代出版(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6、論我國大陸監(jiān)外執(zhí)行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于《人民司法》2004年3月第3期)
7、論傳聞證據(jù)規(guī)則在我國的確立(載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04年4月第2期)
8、論審前羈押的限制適用(載于《社會科學研究》2004年6月30日第6期)
9、從基本理念看現(xiàn)代司法改革(載于《法制日報·理論版》2004年6月24 日第 84期)
10、論司法為民與現(xiàn)代司法理念(載于《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4 期)
11、論刑事程序中對契約精神的引入(載于《社會科學研究》,2005年)
12、 論社區(qū)矯正的反思與再定位(載于《中國司法》2005年第9期)
13、《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若干規(guī)定》適用中疑難問題之探討(載于《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4年第7期)
14、論鑒定人資格的認定(載于《中國司法》2007年9月1日版)
15、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與賄賂形式的確定(載于《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16、論檢察官的客觀義務(載于《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問題與前瞻》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研究會2007年年會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3月版)
17、建立我國污點證人豁免制度的實證分析(載于《證據(jù)科學》2008年第16卷第6期)
18、刑事被告人質證權的程序保障(載于《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19、我國刑事司法職權優(yōu)化配置的理性分析(載于《刑事訴訟制度的科學構建》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文集2008年卷,2009年5月版)
專著:
1、《刑事程序的憲法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3月版,獨譯)
2、《被追訴人的人權保障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5月版,獨著)
主持和參與的科研項目:
1、證據(jù)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國政法大學)開放課題項目(主持人):中國證據(jù)制度的經(jīng)濟學分析(項目批準號:08KFKT005)
2、中國政法大學2008年校級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持人):《司法鑒定人的權利義務體系和責任機制研究》
3、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主要參與人):司法鑒定人的執(zhí)業(yè)責任體系研究(項目批準號:07SFB3018號)
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主要參與人):刑事訴訟法律移植研究(項目批準號:07CFX042)
1963年出生于山東省。從1歲開始在黑龍江省長到17歲,1980年后隨父母搬遷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1981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1985年大學畢業(yè)后在沈陽工作三年。1988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讀研究生,1991年獲得訴訟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后又取得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調至法大律師所任專職律師,2000年受歐盟資助赴英國作訪問學者半年。2002年被評為副教授并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2002年調至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工作。近年來,許蘭亭曾赴英、美、法、荷蘭等國考察交流。
學術歷程
自1993年開始從事專職和兼職律師工作,辦理了刑事、民事、經(jīng)濟案件100多起,其中多為刑事案件。如“劉曉慶公司偷稅案”,“慕馬大案”等。
2003年非典期間,不顧風險,積極參加律協(xié)組織的各種分析、研討活動,起草涉“非典”案件刑事法律意見書,為領導分憂解難,與全市人民共同抗擊“非典”。還冒著生命危險,承辦涉“非典”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
2004年4月29日至5月11日,許蘭亭律師參加了由社科院法學所、武漢大學法學院、刑事辯護委員會和歐盟、英中協(xié)會聯(lián)合舉辦的《加強死刑案件辯護》項目,并出訪了法國、荷蘭、比利時國家就該項目的考察和研討的研究工作。
刑辯委員會申辦的福特基金會資助項目“刑事辯護問題與對策研究”等項目也正在順利進行中。
個人著作
《刑事一審程序理論與實務》等書
獲獎情況
2002年度被評為市律協(xié)“優(yōu)秀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刑辯委員會被評為“最佳專業(yè)委員會”。
2003年度被評為市律協(xié)“優(yōu)秀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刑辯委員會被評為“最佳專業(yè)委員會”。
2002年“北京律師論壇”活動中,許蘭亭提交的論文“試論交叉詢問藝術——兼論刑辯律師的基本功”獲一等獎。
2003年被評為北京市“嚴打”先進個人。
2001~2003年度 被評為北京市司法系統(tǒng)先進個人。
劉根菊教授,女,1943年生,河北南宮市人。中共黨員,1967年畢業(yè)于北京政法學院,現(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為本校大專、本科生、碩士生講授《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刑事訴訟實務》等課程。
劉根菊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會員,全國自學高考命題教師,西南財經(jīng)大學、河北大學政法學院等兼職教授,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教授撰寫的《刑事審判方式改革與案件材料移送》一文獲司法部“九五”期間優(yōu)秀科研成果二等獎;參加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一書獲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特等獎,該專著1998年9月又被國家教委評為法學類一等獎;參加著《犯罪構成論》一書獲光明日報社頒發(fā)的“光明杯優(yōu)秀哲學社會科學著作”三等獎。劉教授擔任法庭審判長的《公訴案件一審模擬法庭教學錄像》項目獲司法部第一屆教學成果一等獎。
主要學術成果:
劉根菊教授出版著作14部,其中個人獨著3部、主編教材4部、合著和參編7部;發(fā)表論文40余篇。
代表性的著作包括:
1、《民事訴訟法學新編》(獨著。湖南大學出版社1989年2月)
2、《民事訴訟理論問題研究》(獨著。中南工業(yè)大學出版社1996年12月第一版,1999年12月第2次印刷)
3、《民事訴訟法學新論》(主編并撰寫。中南工業(yè)大學出版社1997年8月)
4、《法律文書寫作學》(主編并撰寫。中南工業(yè)大學出版社1997年9月)
5、《新編法律基礎教程》(主編并撰寫。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8 月,2001年修訂再版)
6、《民事訴訟法學》(主編并撰寫。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
7、《民事訴訟200問》(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
8、《民事訴訟法通論》(參編。陳桂明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11月)
9、《民事訴訟法學新論》(參著。常怡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8月)
10、《中國律師制度研究》(參著。茅彭年 李必達主編。法律出版社1991年11月)
代表性的論文包括:
1、試論民事訴訟證據(jù)的法律性 載《湘潭大學學報》1985年第4期
2、關于在我國建立群體訴訟制度的構想 載《湘潭大學學報》1989年第2期
3、淺議民事訴訟當事人理論變革 載《淅江政法??茖W校學報》1990年第1期
4、督促程序略論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3年法學???br />
5、試論民事審判方式改革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4年法學???br />
6、論民事訴訟中的異議權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5年第4期
7、論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5年訴訟法???br />
8、談談支付令的制作 載《法律文書與行政文書》1996年第6期
9、民事訴訟目的初探 載《湘江法律評論》第1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
10、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探析 載《高等教育研究》1996年第3期
11、訴訟法上民經(jīng)不應分立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12、調解與支持起訴兩項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應否定 載《法學》1997年第4期
13、民事訴訟模式選擇與審判方式改革 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10月
14、民事訴訟目的界定 載《法學評論》1998年第5期
15、民事訴訟目的簡論 載《訴訟法論叢》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
16、審判行為分析 載《民事訴訟機制的變革》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11月
17、訴與訴的標的若干問題探析 載《湘潭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
18、民事審判方式改革與訴訟文化的關聯(lián)思考 載《司法公正與司法改革》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11月
19、轉型與發(fā)展視野里的中國農(nóng)業(yè)及其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法治化 載《湘潭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20、民事抗訴程序若干問題研究 載《法學評論》2000年第2期
21、民事訴訟中法官與當事人關系互動 載《湖南財經(jīng)高等??茖W校學報》2000年第4期
22、我國農(nóng)村法律服務制度的問題與對策 載《湖南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2000年第5期
23、民事審判行為及其規(guī)制研究 載《湘潭大學學報》2000年第5期
24、簡評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載《湘江法律評論》第4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
25、美國ADR對我國仲裁資源利用的啟示 載《法律適用》2000年第12期
26、轉型時期農(nóng)村經(jīng)濟糾紛的社會控制 載《湖南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
劉玫,女,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北京市頤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博士研究生導師。
1983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院,1987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自1983年留校任教至今,高校教齡達20年。2002年考取在職博士研究生,師從著名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先生。
自留校任教以來,以本科生、雙學士、碩士研究生為基本授課對象,共系統(tǒng)講授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外國刑事訴訟法、港澳臺刑事訴訟法等多門課程,朱幼《香港與內地刑事訴訟法制度比較研究》(獨著)、《外國刑事訴訟法》(與卞建林合著)、司法考試教材《刑事訴訟法學》(獨著)等,2000年和2002年兩次擔任律師資格考試和司法考試指定用書刑事訴訟法學和訴訟法學副主編。
一九九六年曾赴香港大學法學院進修,一九九八年一月作為訪問學者赴芬蘭赫爾辛基大學訪問,一九九九年至二〇〇〇年作為高級訪問學者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研修。
獲獎情況
2006年司法部第二屆優(yōu)秀法學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獎
2006年司法部第二屆優(yōu)秀法學教材和科研成果三等獎
2006年校級優(yōu)秀教師
主要學術交流情況(包括學術會議、講座、進修)
2005年美國杜肯大學訪問學者(進修)
2006年比較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研討會(學術會議)
2007年加拿大刑事司法改革20年國際研討會(學術會議)
2006年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座)
陸敏,男,1958年生,漢族,上海市人。1979年考入華東政法學院。1983年畢業(yè)后分配至中國政法大學學報編輯部工作。畢業(yè)后長期從事學報編輯工作,在職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博士學位。主要從事刑事法學論文的編輯。1995年開始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學報副主編。2000年獲編審職稱。曾獲中國政法大學首屆優(yōu)秀博士論文獎?,F(xiàn)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政法論壇》編輯部副主編,兼任中國政法大學科研單位黨總支書記,刑法學碩士生導師。2005年獲全國人文社科學報優(yōu)秀主編稱號, 2008年獲中國法學會頒發(fā)的中國法學期刊杰出貢獻獎,全國人文社科學報學會頒發(fā)的人文社科學報突出貢獻獎。主要社會兼職:北京高校社科學報研究會副理事長,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檢察院等多家司法部門的專家咨詢委員,全國人文社科學報研究會維權委員會主任,南京財經(jīng)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有組織犯罪與恐怖主義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疑難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員。主編《刑法原理與案例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1世紀實用法學系列教材《刑法》(浙江大學出版社)。參與編著各種刑法學教材、詞典、專著十余種,在各種法學期刊發(fā)表專業(yè)論文、文章數(shù)十篇。主持教育部課題項目《刑罰改革研究》。
于志剛,男,1973年5月生,河南洛陽人。
一、學位、學歷等
1.1995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2.1998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
3.2001年7月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獲法學博士學位;
4.2002年至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經(jīng)濟學院理論經(jīng)濟學博士后流動站,理論經(jīng)濟學博士后;
5.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二、工作經(jīng)歷與職稱
1.2001年7月進入中國政法大學,講師;
2.2002年7月破格晉升副教授;
3.2005年破格晉升教授。
現(xiàn)為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三、科研成果與科研項目
1.迄今共出版《刑罰消滅制度研究》、《虛擬空間中的刑法理論》、《網(wǎng)絡刑法原理》、《計算機犯罪研究》等個人專著9部;
2.主編、合著、合譯《刑罰適用中的疑難問題》等刑法學論著數(shù)十部;
3.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100余篇;
4.翻譯《芬蘭刑法典》、《新西蘭刑事法典》等外國刑法典10部;
5.主持或者參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省部級科研項目10余項;
四、科研獎勵
1.科研成果獲得“中國優(yōu)秀法律圖書獎”、“司法部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錢端升法學獎”等科研獎勵多次。
五、社會兼職和社會活動
1.兼任浙江理工大學等多個大學的兼職教授;
2.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
3.擔任刑法學連續(xù)性學術刊物《刑法問題與爭鳴》主編;
4.參與計算機犯罪的立法修正等多個法律和司法解釋的制定。
一、基本情況
田宏杰,女,法學博士、經(jīng)濟學博士后,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刑事法現(xiàn)代化研究所所長,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文化、經(jīng)濟刑法、比較刑法。
本人學術研究興趣濃厚,不僅知識面豐富,研究視野開闊,而且治學勤謹。在攻讀刑法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期間,每年均因學習成績優(yōu)秀、科研成果突出榮獲一等獎學金。受聘于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工作期間,在承擔繁重的教學工作任務的同時,仍獨立主持完成部級重點科研項目1項,作為主要承擔人參與完成國家重點社科項目1項,省(部)級科研項目8項(其中含部級重點科研項目4項),現(xiàn)獨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guī)劃基金項目1項(重點項目)、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專項資助項目1項。不僅通曉英語和日語,而且在刑法學領域中研究成果較為豐碩。迄今為止,已公開發(fā)表專業(yè)學術論文90余篇(其中,中國法學類核心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50余篇),出版?zhèn)€人專著5部,2人合著3部,主編、參編學術著作近50部,在刑法學界產(chǎn)生了一定影響,引起普遍關注和好評,8項科研成果10次榮獲國家及省部級獎勵,博士學位論文《中國刑法現(xiàn)代化研究》2002年經(jīng)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定,被評為2002年度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個人專著《刑法中的正當化行為》2005年被評為中國首屆優(yōu)秀法律圖書獎(理論著作類)。
本人不僅在科研方面成績突出,而且具有很強的愛崗敬業(yè)精神,兢兢業(yè)業(yè)于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良好。自2000年走上教學工作崗位以來,不僅每年超額完成教學工作量,而且在承擔繁重的本科教學任務的同時,承擔了具有相當難度的外國刑法學、中國刑法史、法律英語、行政刑法、經(jīng)濟刑法等研究生課程的教學任務,并能一一出色完成,不僅在全校歷年教學評估中名列前茅,而且因教學深入淺出,生動形象,能夠結合授課對象的需求,準確高效地將立法、司法、學術研究和各類法律考試的最新動態(tài)及時傳遞給各類各層次的學生以及培訓的司法實務部門工作人員,因而教學深受學生和教訓人員好評。
鑒于在科研教學方面的突出成績,2001年由北京市教委批準,提前1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并被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聘為兼職研究員;同年,應歐盟邀請,作為中國――歐盟法律與司法合作項目“高級訪問者代表團”成員訪問歐盟8國,參加歐盟司法改革運動的考察培訓;2002年1月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聘為刑法學專業(yè)碩士生導師;2003年經(jīng)北京市教委評定,提前3年破格晉升為教授;2004年4月由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聘為客座研究員;同年10月,作為中國政法大學引進人才,引進至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工作;2005年1月,被聘為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
二、學業(yè)履歷
1984年~1987年 重慶一中(高中)
1987年~1991年 四川大學數(shù)學系應用數(shù)學專業(yè)(本科)
1994年~1997年 四川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
1997年~2000年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2003年~2005年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應用經(jīng)濟學博士后)在校學習期間所獲榮譽和獎勵情況:
1994年~1995年 四川大學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光華獎學金(一等獎)東京銀行獎學金(一等獎)
1995年~1996年 四川大學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一等獎)光華獎學金(一等獎)東京銀行獎學金(一等獎)
1997年 被評為“四川省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四川大學優(yōu)秀畢業(yè)生”
1997年~1998年 中國人民大學“呂振萬獎學金”(一等獎)
1998年~1999年 中國人民大學“中經(jīng)報聯(lián)報業(yè)獎學金”(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