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5
更新時間:2024-08-02 10:46:45 編輯: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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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5:
為做好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教育部、省、市、校新冠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堅持“按需招生、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科學選拔高層次人才。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強化監(jiān)督,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領導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全程監(jiān)督復試錄取工作。
3、研究生工作處統(tǒng)籌安排復試錄取工作,校醫(yī)院、網絡管理中心、師范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等相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指導招生學院開展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4、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復試試題、試卷保密、考核內容、考核形式、復試程序、時間、要求等。
5、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復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專業(yè)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教師任組長,由學科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復試時須另指定1人作為專門的考場助理,負責完成所有與考生的交互工作。凡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加復試工作,院紀檢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6、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原則上按不低于1:1.2比例確定復試人數。
四、復試資格
1、學校執(zhí)行國家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持有服役部隊簽發(fā)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按規(guī)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學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3、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復試方式、工作要求及流程
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考生網絡遠程復試采用雙機位,詳情見考生須知(另行發(fā)布)。由招生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
復試工作要求:
1.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采取上級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復試平臺;“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督,嚴防“作弊”。
2.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應按要求準備好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huán)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
3.研究生工作處根據統(tǒng)一的復試平臺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tǒng)》組織好面試人員(含英語口語面試教師)的培訓工作,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工作人員、面試老師要熟悉并熟練使用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
4.配備專業(yè)技術人員,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及時。
復試工作流程:
(一)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網上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飘厴I(yè)證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證;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疾榭忌鷮I(yè)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等;
8.個人體檢報告:包括肝腎功能、胸片以及身高、體重、血壓等基本檢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guī)定級別之上(二級甲等以上)的醫(yī)院體檢證明,個人需對所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相關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學業(yè)證明材料(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四六級證書、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內容為外國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 (復試階段的外國語水平測試內容及專業(yè)科目的參考書目由招生學院確定)。
2.復試總成績?yōu)?50分。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同等學力加試:除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應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4.專業(yè)科目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由招生學院自行決定考核方式,如需采用筆試以外的其他復試方式,由招生學院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報研究生工作處,交由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復試監(jiān)督
1.實行責任制度。招生學院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院復試過程與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解釋。
2.實行責任追究制。學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招生學院紀檢監(jiān)督員對學校2021年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全程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在復試成績公布3天內提出復議申請(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情況下,可發(fā)本人親筆手寫簽名的電子掃描件),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申訴和復議,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校紀委,由校紀委指派專人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申訴和復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4.為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研究生工作處保存?zhèn)洳椤γ课豢忌拿嬖嚦煽?,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打分,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并妥善保存,復試結束后交由研究生工作處審查后,由招生學院留存;成績匯總表(紙質稿)由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蓋章,交由研究生工作處留存。材料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5.入學后3個月內,由招生學院和研究生工作處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調劑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1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全國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學校會及時聯系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并發(fā)送通知。
七、錄取辦法
1.學校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統(tǒng)一排序,擇優(yōu)錄??;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錄取資格依次順延至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擬錄取名單需提交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上傳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錄取公開平臺公示。
2.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學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確認擬錄取信息,發(fā)函請求相關單位要提供考生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等相關材料。
3.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研究生工作處按規(guī)定將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上報省考試院,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xù)后,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通知考生將學籍檔案郵寄至學校。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4.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學校規(guī)定分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錄取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對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招生學院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6.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已擬錄取或已被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7.調劑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確認待錄取資格,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并將空缺待錄取資格順延至同批符合錄取條件的下一排位調劑考生,如同批復試調劑考生中無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
八、復試時間
1.時間:3月22日—4月30日,詳見研究生工作處復試具體安排。
2.體檢: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在學校校醫(yī)院。
九、其他
本方案由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0795-3201925 袁老師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劉老師、闞老師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2021年3月22日
宜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第二輪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宜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第二輪調劑復試時間安排是宜春學院公布的重要考研復試調劑文件,考研派小編收集整理,下載地址:宜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第二輪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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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宜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2023年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原則,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政策,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切實做好聚集人群甲流防范和其他安全防護工作,規(guī)范有序地完成研究生復試錄取任務。
二、 組織領導與相關職責
1.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紀委、宣傳部、研究生工作處、師范教育學院、網絡技術中心、后勤保障處、外國語學院等部門相互配合,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1)紀委。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檢查。
(2)宣傳部。負責招生工作的宣傳及輿情處置。
(3)研究生工作處。統(tǒng)籌協調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參與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解答考生咨詢、確認錄取等。
(4)師范教育學院。負責提供復試所用監(jiān)控教室。
(5)網絡技術中心。負責面試網絡調試和技術支持,負責考場視頻。
(6)后勤保障處。負責復試所用教室的衛(wèi)生防疫消殺工作。
(7)外國語學院。與招生學院密切配合,選拔好外語復試教師,完成外語復試工作。
2.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本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一要制定本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包括命制復試試題、試卷保密、考核內容、考核形式、復試程序、時間、要求等;二是協調好外語復試教師。
招生學院負責遴選參加本學科復試的教師與工作人員。以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為標準選擇,并在復試前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培訓。復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教師任組長,由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含外語復試教師)。復試時須另指定1人作為專門的考場助理,負責所有與考生的交互工作。凡考生直系親屬者,應按照回避制度,不得參加復試錄取工作。院紀檢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三、 復試工作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對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估,擇優(yōu)錄取。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調劑考生復試比例不低于1:1.2.
(二)復試資格
1.執(zhí)行國家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 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破格復試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校實際執(zhí)行。
3.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持有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按規(guī)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或按規(guī)定參加推薦免試招生。選擇“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三)復試程序
1.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三、 復試工作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對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估,擇優(yōu)錄取。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調劑考生復試比例不低于1:1.2.
(二)復試資格
1.執(zhí)行國家公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 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破格復試按《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校實際執(zhí)行。
3.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持有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按規(guī)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或按規(guī)定參加推薦免試招生。選擇“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三)復試程序
1.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2.招生學院按不同學科方向成立相應的專業(yè)復試小組,專業(yè)復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教師任組長,由學術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并另指定1人負責秘書工作。凡屬復試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3.只有進入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的考生,才能參加復試。進入復試名單而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前,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預計2023年9月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需攜帶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教育機構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屆時能夠畢業(yè)的證明材料原件或掃描件),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的考生, 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 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5.研究生工作處會同宣傳部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
6.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復試的內容、方式與方法,確立復試科目、試卷命制、面試規(guī)則與評分標準等,按專業(yè)方向做好復試命題的制卷工作。
7.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教師必須現場為考生獨立打分、簽字。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復試結束后評分材料交由研究生工作處存檔,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方便追溯。
8.復試中若發(fā)現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或初試成績雖為高分、但復試表現很差者應及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說明情況。
(四)復試方式與時間
1. 復試時間: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底復試,調劑生在4月中旬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程序安排等,將通過建立考生微信群、電話通知、在宜春學院研究生工作處網站進行公布等方式公布。
2. 復試方式: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都在線下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專業(yè)科目筆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三部分。
3.只有進入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的考生,才能參加復試。進入復試名單而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前,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預計2023年9月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的本科生需攜帶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教育機構或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如蓋章的成績單、屆時能夠畢業(yè)的證明材料原件或掃描件),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成績核查、信息核對的考生, 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 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5.研究生工作處會同宣傳部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
6.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認真研究復試的內容、方式與方法,確立復試科目、試卷命制、面試規(guī)則與評分標準等,按專業(yè)方向做好復試命題的制卷工作。
7.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復試教師必須現場為考生獨立打分、簽字。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復試結束后評分材料交由研究生工作處存檔,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方便追溯。
8.復試中若發(fā)現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或初試成績雖為高分、但復試表現很差者應及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說明情況。
(四)復試方式與時間
1. 復試時間: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底復試,調劑生在4月中旬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程序安排等,將通過建立考生微信群、電話通知、在宜春學院研究生工作處網站進行公布等方式公布。
2. 復試方式: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都在線下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專業(yè)科目筆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三部分。
3.復試總成績?yōu)?50分。其中,外國語水平測試滿分為50分,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采用筆試方式,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5.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的加權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以百分計,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總成績÷2.5×0.4)
(五)復試內容
1.外國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均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學校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測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專業(yè)科目筆試.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筆試科目為《藥理學》(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3.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專業(yè)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不超過20分鐘。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試題可采取事先命制、由考生隨機抽取試題進行回答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試時由面試教師現場直接提問的方法。無論采取何種方法,均應保證試題在范圍和難度上的前后一致性、評分標準的統(tǒng)一性,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
4.同等學力加試。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外,還需要參加招生學院組織的加試測試。加試采用筆試方式,內容為2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5.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專業(yè)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處理好遺留問題。
6.招生學院在復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報研究生工作處。
(六)體檢工作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加試采用筆試方式,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5.初試成績與復試總成績的加權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以百分計,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總成績÷2.5×0.4)
(五)復試內容
1.外國語水平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均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學校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測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專業(yè)科目筆試.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筆試科目為《藥理學》(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3.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專業(yè)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不超過20分鐘。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試題可采取事先命制、由考生隨機抽取試題進行回答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試時由面試教師現場直接提問的方法。無論采取何種方法,均應保證試題在范圍和難度上的前后一致性、評分標準的統(tǒng)一性,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
4.同等學力加試。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外,還需要參加招生學院組織的加試測試。加試采用筆試方式,內容為2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具體要求詳見《宜春學院2023年藥學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5.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專業(yè)復試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處理好遺留問題。
6.招生學院在復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復試結果報研究生工作處。
(六)體檢工作
考生擬錄取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統(tǒng)一體檢,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一律不錄取。
四、 調劑工作
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研究生工作處需在本處網站提前公布我校接受調劑的信息。方便廣大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研究生工作處要及時聯系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并發(fā)送復試通知。凡未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tǒng)報名的調劑一律無效。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為初試成績總分200分,單科分數不限。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者,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者,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五、 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按總成績綜合排序。
3.符合錄取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
四、 調劑工作
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研究生工作處需在本處網站提前公布我校接受調劑的信息。方便廣大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研究生工作處要及時聯系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并發(fā)送復試通知。凡未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tǒng)報名的調劑一律無效。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為初試成績總分200分,單科分數不限。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者,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者,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五、 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1.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2.按總成績綜合排序。
3.符合錄取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錄取。
4.考試成績與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相結合。
(二)錄取程序
1.學校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統(tǒng)一排序,擇優(yōu)錄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錄取資格依次順延至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擬錄取名單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上傳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錄取平臺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2.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確認擬錄取信息,發(fā)函請求相關單位提供考生初試試卷、人事檔案及思想政治考核等相關材料。
3.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后,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將學籍檔案郵寄至我校。手續(xù)不完備者暫緩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4.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學校規(guī)定分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錄取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及時做好復試后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
6.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者, 一律不予錄取。
7.調劑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確認待錄取資格,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將按上級規(guī)定予以處理其待錄取資格,并將空缺待錄取資格順延至同批符合錄取條件的下一排位調劑考生;如同批復試調劑考生中無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
六、 復試的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
研究生工作處負責統(tǒng)籌、協調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全部工作。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要對本院復試過程與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并負責為考生答疑。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及招生單位紀檢監(jiān)督員為主要成員的紀檢監(jiān)督工作組,對我校2023年復試、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三)實行復議制度
學校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并 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紀檢監(jiān)督工作組,由紀檢監(jiān)督工作組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 實。對調查屬實的投訴和申訴問題,將責成招生學院專業(yè)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二)錄取程序
1.學校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統(tǒng)一排序,擇優(yōu)錄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錄取資格依次順延至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擬錄取名單匯總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上傳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錄取平臺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2.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確認擬錄取信息,發(fā)函請求相關單位提供考生初試試卷、人事檔案及思想政治考核等相關材料。
3.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后,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將學籍檔案郵寄至我校。手續(xù)不完備者暫緩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4.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學校規(guī)定分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錄取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及時做好復試后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
6.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者, 一律不予錄取。
7.調劑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確認待錄取資格,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將按上級規(guī)定予以處理其待錄取資格,并將空缺待錄取資格順延至同批符合錄取條件的下一排位調劑考生;如同批復試調劑考生中無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
六、 復試的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
研究生工作處負責統(tǒng)籌、協調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全部工作。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要對本院復試過程與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并負責為考生答疑。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及招生單位紀檢監(jiān)督員為主要成員的紀檢監(jiān)督工作組,對我校2023年復試、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三)實行復議制度
考生申訴電話:
校紀委:0795-3201923 袁老師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劉老師
考生申訴郵箱:
校紀委: 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ycxyyjsc@163.com
七 、 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宜春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有不一致處,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宜春學院2022年藥學碩士專業(yè)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各位考生:2022年研究生考試國家分數線已公布,結合上級文件精神與目前疫情防控實際,現將近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https://bm.chsi.com.cn/),具體相關操作流程可參考(https://mp.weixin.qq.com/s/LjMTs3gMh_FXgk0XvVMtuA)。我校將于近期陸續(xù)公布宜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等相關事項。請考生耐心等待,并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工作處網站。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待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工作處網站。
三、考生可提前準備以下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含掃描件電子版):
復試前,研究生工作處負責對擬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網上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飘厴I(yè)證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證;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查考生專業(yè)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等。應屆畢業(yè)生由學院黨總支或分團委填寫,并需注明學生是否能按期畢業(yè)等情況;往屆考生由工作單位黨組織填寫此表,無工作單位的可由學生檔案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黨組織填寫。如不能在復試前提交,可錄取后補交,但考查不過取消入學資格);
8.個人體檢報告:包括肝腎功能、胸片以及身高、體重、血壓等基本檢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guī)定級別之上(二級甲等以上)的醫(yī)院體檢證明,個人需對所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相關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學業(yè)證明材料(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四六級證書、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打“√”項為必上傳材料,其他若不能在復試前提供則可復試錄取后至入學期間提供,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所有材料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四、各位考生可提前準備以下遠程復試設備:
(1)考生提前準備2個網絡視頻設備(①1臺帶攝像及收音功能(或外接攝像頭和麥克風)的電腦、1部智能手機或者②2部智能手機等。手機支持安卓和蘋果),版本不能過于陳舊。分別用于考生的視頻復試和考生復試場地的監(jiān)控。設備需保證電量充足。請考生提前登錄平臺進行測試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并根據研招網站建議安裝相關軟件。
(2)考生請使用無線寬帶或暢通4G/5G 網絡,確保復試期間使用設備電量充足。
(3)復試期間實行雙機位復試,一臺設備用于復試,一臺設備用于監(jiān)控復試環(huán)境,請考生提前整理復試環(huán)境,保證復試空間干凈、整潔。
(4)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具體使用調試我校會統(tǒng)一通知組織考生進行,請考生及時關注信息。備用平臺為釘釘,也請考生提前下載并熟悉使用釘釘平臺。
五、注意事項
(一)誠信復試
1.考生須提前認真閱讀《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宜春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
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研究生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出。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3.復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
(二)突發(fā)情況
若遇網絡或信號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時,考生須立即聯系學校復試工作人員,根據情況進行緩考或重考。請保持本人聯系手機及緊急聯系人手機的暢通??忌缭诳荚嚂r因誤操作或其他原因導致退出考試,應盡快重啟程序回到考試流程。若因網絡或設備問題,導致考試長時間中斷,請及時聯系學校復試工作人員,并配合實施應急措施。
附件: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doc
聯系電話:0795-3201239
研究生工作處
2022年3月23日
2021年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為做好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教育部、省、市、校新冠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堅持“按需招生、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科學選拔高層次人才。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強化監(jiān)督,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領導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全程監(jiān)督復試錄取工作。
3、研究生工作處統(tǒng)籌安排復試錄取工作,校醫(yī)院、網絡管理中心、師范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等相關部門加強協同配合,指導招生學院開展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4、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并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復試試題、試卷保密、考核內容、考核形式、復試程序、時間、要求等。
5、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復試小組原則上由相關學科專業(yè)具有正高職稱的專業(yè)教師任組長,由學科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等至少5名成員組成。復試時須另指定1人作為專門的考場助理,負責完成所有與考生的交互工作。凡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加復試工作,院紀檢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6、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應用型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4.堅持客觀評價。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5.原則上按不低于1:1.2比例確定復試人數。
四、復試資格
1、學校執(zhí)行國家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已退出現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持有服役部隊簽發(fā)的《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按規(guī)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學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3、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復試方式、工作要求及流程
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考生網絡遠程復試采用雙機位,詳情見考生須知(另行發(fā)布)。由招生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
復試工作要求:
1.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對比)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贾胁扇∩霞壱?guī)定的統(tǒng)一復試平臺;“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督,嚴防“作弊”。
2.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應按要求準備好軟硬件條件和網絡環(huán)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
3.研究生工作處根據統(tǒng)一的復試平臺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tǒng)》組織好面試人員(含英語口語面試教師)的培訓工作,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工作人員、面試老師要熟悉并熟練使用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
4.配備專業(yè)技術人員,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及時。
復試工作流程:
(一)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網上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專科畢業(yè)證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證;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查考生專業(yè)知識以外的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等;
8.個人體檢報告:包括肝腎功能、胸片以及身高、體重、血壓等基本檢查(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guī)定級別之上(二級甲等以上)的醫(yī)院體檢證明,個人需對所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實導致相關后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學業(yè)證明材料(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四六級證書、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復試內容及要求
1.復試內容為外國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 (復試階段的外國語水平測試內容及專業(yè)科目的參考書目由招生學院確定)。
2.復試總成績?yōu)?50分。外國語水平測試(含聽力和口語)成績滿分為50分;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同等學力加試:除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應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復試內容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科目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4.專業(yè)科目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由招生學院自行決定考核方式,如需采用筆試以外的其他復試方式,由招生學院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報研究生工作處,交由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三)復試監(jiān)督
1.實行責任制度。招生學院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院復試過程與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解釋。
2.實行責任追究制。學校紀委、研究生工作處、招生學院紀檢監(jiān)督員對學校2021年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全程有效監(jiān)督。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可在復試成績公布3天內提出復議申請(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情況下,可發(fā)本人親筆手寫簽名的電子掃描件),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申訴和復議,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校紀委,由校紀委指派專人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申訴和復議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4.為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由研究生工作處保存?zhèn)洳?。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打分,要有現場記錄和簽字并妥善保存,復試結束后交由研究生工作處審查后,由招生學院留存;成績匯總表(紙質稿)由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后蓋章,交由研究生工作處留存。材料至少保留三年(未錄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5.入學后3個月內,由招生學院和研究生工作處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調劑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教育部2021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全國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學校會及時聯系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并發(fā)送通知。
七、錄取辦法
1.學校綜合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統(tǒng)一排序,擇優(yōu)錄?。蝗襞琶壳暗目忌栽阜艞変浫≠Y格,學校將錄取資格依次順延至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擬錄取名單需提交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后上傳擬錄取名單至研究生錄取公開平臺公示。
2.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學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確認擬錄取信息,發(fā)函請求相關單位要提供考生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等相關材料。
3.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研究生工作處按規(guī)定將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上報省考試院,經教育部審批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xù)后,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通知考生將學籍檔案郵寄至學校。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4.未參加復試者、復試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學校規(guī)定分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錄取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對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招生學院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6.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發(fā)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已擬錄取或已被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7.調劑錄取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確認待錄取資格,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并將空缺待錄取資格順延至同批符合錄取條件的下一排位調劑考生,如同批復試調劑考生中無符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再次組織復試。
八、復試時間
1.時間:3月22日—4月30日,詳見研究生工作處復試具體安排。
2.體檢: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工作安排在學校校醫(yī)院。
九、其他
本方案由宜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0795-3201925 袁老師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劉老師、闞老師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2020年宜春學院研究生第四批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責任部門 | 備注 |
6月22日 | 調試測試系統(tǒng) | 研究生工作處、外國語學院、化生學院、教務處、網絡中心 | 考生須提前準備身份證、準考證照片(文件格式為jpg、jpeg、gif、png,文件大小為1.0MB-45.0MB),下載“學信網”APP,熟悉操作流程 |
6月23日前 | 考生發(fā)送資格審核材料(打包成一個郵件壓縮包)至我校研究生工作處郵箱(ycxyyjsc@163.com) | 研究生工作處 | 材料詳見《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
6月23日 | 英語面試 | 外國語學院、紀委 | 當天的面試順序按系統(tǒng)隨機生成考生序號進行復試 |
6月24日 | 專業(yè)課面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
同等學歷加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須同等學歷加試的考生根據系統(tǒng)隨機生成的序號另行通知加試時間 |
注:1.請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加入QQ群(1049742848),請考生備注姓名。
2.此次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詳見我處發(fā)布的《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及 《宜春學院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3.教務處和網絡中心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
4.紀委在整個復試中全程監(jiān)督。
5.學校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監(jiān)察工作組,由監(jiān)察工作組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學院專業(yè)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化生學院研究生管理科: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0795-3201925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宜春學院研究生第三批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責任部門 | 備注 |
6月12日開始 | 調試測試系統(tǒng) | 研究生工作處、外國語學院、化生學院、教務處、網絡中心 | 考生須提前準備身份證、準考證照片(文件格式為jpg、jpeg、gif、png,文件大小為1.0MB-45.0MB),下載“學信網”APP,熟悉操作流程 |
6月15日前 | 考生發(fā)送資格審核材料(打包成一個郵件壓縮包)至我校研究生工作處郵箱(ycxyyjsc@163.com) | 研究生工作處 | 材料詳見《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
6月15日 | 英語面試 | 外國語學院、紀委 | 當天的面試順序按系統(tǒng)隨機生成考生序號進行復試 |
6月16日 | 專業(yè)課面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
同等學歷加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須同等學歷加試的考生根據系統(tǒng)隨機生成的序號另行通知加試時間 |
注:1.請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加入QQ群(972024186),請考生備注姓名。
2.此次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詳見我處發(fā)布的《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及 《宜春學院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3.教務處和網絡中心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
4.紀委在整個復試中全程監(jiān)督。
5.學校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監(jiān)察工作組,由監(jiān)察工作組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學院專業(yè)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化生學院研究生管理科: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0795-3201925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宜春學院研究生第二批調劑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責任部門 | 備注 |
6月2日開始 | 調試測試系統(tǒng) | 研究生工作處、外國語學院、化生學院、教務處、網絡中心 | 考生須提前準備身份證、準考證照片(文件格式為jpg、jpeg、gif、png,文件大小為1.0MB-45.0MB),下載“學信網”APP,熟悉操作流程 |
6月4日前 | 發(fā)送資格審核材料(打包成一個郵件壓縮包)至我校研究生工作處郵箱(ycxyyjsc@163.com) | 研究生工作處 | 材料詳見《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
6月4日 | 英語面試 | 外國語學院、紀委 | 當天的面試順序按系統(tǒng)隨機生成考生序號進行復試 |
6月5日-6月6日 | 專業(yè)課面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
同等學歷加試 | 化生學院、紀委 | 須同等學歷加試的考生根據系統(tǒng)隨機生成的序號另行通知加試時間 |
注:1.請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加入QQ群(861564625),請考生備注姓名。
2.此次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詳見我處發(fā)布的《宜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核上傳材料照片及標準》 及 《宜春學院2020年藥學碩士專業(yè)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3.教務處和網絡中心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
4.紀委在整個復試中全程監(jiān)督。
5.學校保證投訴、申訴渠道的暢通。研究生工作處接受考生的投訴和申訴,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監(jiān)察工作組,由監(jiān)察工作組對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學院專業(yè)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
化生學院研究生管理科:18879597571 張老師
考生申訴電話:
紀委:0795-3201925
研究生工作處:0795-3201239
考生申訴郵箱:
紀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ycxyyjsc@163.com
研究生工作處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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