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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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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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是一個不錯的學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會有數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額,研究生報考錄取比在3:1左右,難度中等,部分熱門的研究生專業(yè)研究生報考錄取比會更高一點, 法學院是學校里比較好的一個院系,請各位準備報考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注意,該院系有以上多個專業(yè)在招生研究生,歡迎各位同學報考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強烈建議各位準備考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學準備一些基本的歷年考研真題、研究生學姐學長的筆記、考研經驗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經驗頻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眾號、考研派APP等產品平臺,里面有不少研究生會免費解答你的考研問題,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招生
一、夏令營時間和地點
  本年度夏令營擬于2017年7月13日至7月18日在美麗的廈門大學思明校區(qū)舉辦。
  二、夏令營活動內容
  夏令營將開展學科介紹、學術講座等豐富多彩的學術活動,還將組織營員參加素質拓展和參觀校園。在夏令營活動中,我院將安排營員參加學術能力考核,作為2018年廈門大學法學院免試研究生選拔的重要參考和依據。學術能力和科研潛力特別優(yōu)秀的營員,將有機會被選拔為直博生。營員結業(yè)后,將獲得夏令營活動結業(yè)證書。
  三、夏令營招收名額
  現(xiàn)面向國內高校招收180名優(yōu)秀大學生營員,由我院擇優(yōu)選錄。按照夏令營報名表上申請的免試推薦研究生專業(yè)區(qū)分為:申請法學碩士各專業(yè)的外校營員60人,申請各類全日制法律碩士的外校營員80人,本校(含申請法學碩士各專業(yè)和各類法律碩士)40人。
  注:廈門大學法學院招收免試推薦研究生的專業(yè)
  1.法學碩士各專業(yè):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財稅法學。
  2.各類法律碩士: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
  四、夏令營申請條件
  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者,由我院審核確定可參加法學夏令營:
  1.“211工程”及以上層次院校2018屆應屆畢業(yè)本科生。若申請者所在法學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的,或在教育部第三輪法學評估中位列前十的,亦可申請。
  2.申請人本科專業(yè)的要求為:
 ?。?)法學碩士各專業(yè):不限專業(yè)。若本科專業(yè)為非法學,須修習法學雙學位。
 ?。?)各類法律碩士:
  法律(法學):本科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僅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
  法律(非法學):本科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yè)[代碼為0301]不得申請);本科為理工農醫(yī)背景的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只限申報知識產權碩士(三年制)推免生。
  3.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yè)前茅;或在其他方面有優(yōu)異表現(xiàn)者(如已在重要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等);
  4.外語水平較高,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須達到425分及以上,或有相當水平證明;
  5.在校期間無違紀表現(xiàn)或未受過處分。
  五、夏令營申請材料
  1.夏令營申請表(通過我校夏令營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請按照申請表要求加蓋公章);
  2.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
  3.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外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5.兩位副教授及以上專家的推薦信原件;
  6.個人陳述1份;
  7.在校期間無違紀證明(須加蓋所在學院公章);
  8.相關證明材料(如已發(fā)表論文、所獲獎勵證書復印件等)。
  其中5、6、7項可在廈門大學法學院主頁(http://law.xmu.edu.cn)有關夏令營的通知中下載模板。
  注:①申請材料請按上述清單順序編號提交,若上述申請材料不全,將不予受理;②已提交材料恕不退回;③若申請人通過我院的審核入選夏令營,2、4、8項材料原件需于報到時交給工作人員查驗。
  六、夏令營申請程序
  1.申請人登陸廈大招生辦夏令營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并打印申請表。
  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syjsbm.xmu.edu.cn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15日--2017年6月10日。2017年6月10日17:30報名截止,報名網站關閉。
  2.申請人按申請材料要求準備材料,寄送我院。
  申請材料紙質版請用中國郵政EMS快遞郵寄至以下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法學院C棟320室夏令營組委會,郵編:361005,信封上請注明“廈門大學法學院2017年優(yōu)秀大學生夏令營”字樣。
  申請材料的紙質版接收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學院接收到紙質版材料后將在廈大招生辦夏令營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予以確認。申請人須關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看紙質版材料接收情況。
  溫馨提示申請人,考慮郵件在郵遞途中需要的時間,為確保申請材料及時送達,請盡量在6月8日之前寄出申請資料。
  3.夏令營入營審核錄取工作將于2017年6月15日結束,屆時入營錄取名單將在廈門大學法學院主頁(http://law.xmu.edu.cn)招錄信息一欄公布,請留意查詢。未進入夏令營錄取名單的同學,不再另行通知。
  七、營員選拔
  我校(院)將根據申請者的畢業(yè)院校、畢業(yè)專業(yè)、申報系(所/中心)和專業(yè)、成績及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等因素,并兼顧生源質量與生源區(qū)域以及院校分布的合理性等因素,全面考量,綜合評估,擇優(yōu)選拔出參營營員。
  八、推免生考核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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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學碩士推免生考核(不含廈門大學法學院本科生)
  (1)考核內容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能力、外語。
 ?。?)考核范圍以營員申請的二級學科專業(yè)范圍為準。
 ?。?)考核方式為口試。
  2.法律碩士推免生考核(不含廈門大學法學院本科生)
 ?。?)考核內容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能力、外語。
 ?。?)考核范圍參考最新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lián)考考試指南》。
 ?。?)考核方式為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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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擬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營員必須獲得所在學校的推免資格,且符合我校招收推免碩士研究生的相關規(guī)定(詳見廈大招生辦網頁上的文件《廈門大學2018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網址:http://zs.xmu.edu.cn/40/e5/c5832a278757/page.htm。
  2.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嚎己瞬缓细裾撸徽彶缓细裾?;體檢不合格者。
  3.被擬錄取的考生需關注廈大招生辦主頁上啟動推免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在“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tǒng)”填報信息,我院將通過該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到錄取通知后,須盡快登錄系統(tǒng)點擊接受我校的網上錄取通知,錄取狀態(tài)方能正式達成。
  九、其他事項說明
  1.參加暑期夏令營的學生必須遵守廈門大學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統(tǒng)一安排進行工作和活動,嚴禁擅自離隊和下水游泳,違反規(guī)定,后果自負。
  2.夏令營期間,廈門大學法學院將為所有外校營員提供免費食宿(校內),并承擔外地營員的往返交通費(火車硬座標準),實際情況以具體通知為準。
  3.對其他未盡事宜,夏令營組委會保留最終解釋權。
  聯(lián)系方式:
  康老師(法律碩士推免考核):0592-2186991
  上官老師(法學碩士推免考核):0592-2185805
  何老師(直博項目推免考核):0592-2189092
  宋老師(會務安排及其他):0592-2181951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簡介一、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 我國的高層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yè)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yè),主要培養(yǎng)面向法律教學、科研和實務部門的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簡稱JM)只招收法律專業(yè)本科生(含同等學力者),不再劃分具體專業(yè),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培養(yǎng)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后者是學術型、專業(yè)型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研究生教育的發(fā)展,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生教育來培養(yǎng),法學碩士將逐漸減少,最終與法律碩士并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作為一種承上啟下的學位,一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生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二、法律碩士的招生院校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創(chuàng)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fā)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199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八所高校首批試招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到2001年國家已批準28所高校有權招收法律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它們是: 1996年批準的第一批: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準的第二批: 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1998年批準的第三批: 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的第四批: 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云南大學。 三、法律碩士的種類 法律碩士包括兩種。 第一種是參加每年一月份全國28所高校聯(lián)考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實行全國統(tǒng)考,三門專業(yè)課實行全國聯(lián)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聯(lián)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聯(lián)考考試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培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有脫產學習和不脫產學習,畢業(yè)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28所高校聯(lián)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yè)或非法律專業(yè)的在職法律工作者,考試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外語和三門專業(yè)課實行全國聯(lián)考,考試用書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考試教程》。錄取后全部是委托培養(yǎng),采取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畢業(yè)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四、法律碩士的報考條件 法律碩士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yè)畢業(yè)生。本科同等學力者一般要求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yè)后工作兩年(從大專畢業(yè)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兩年以上。下列專業(yè)的本(專)科畢業(yè)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法學2.經濟法 3.國際法 4.國際經濟法 5.勞動改造法 6.商法 7.公證 8.法律事務 9.行政法 10.律師 11.涉外經濟與法律12.知識產權法 13.刑事法 五、法律碩士的報名手續(xù) 法律碩士的報名手續(xù)、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考的報名手續(xù)、報名時間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忌瑫r可報聯(lián)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錄取線后,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六、法律碩士的考試科目 法律碩士聯(lián)考共有五門,政治理論(文科)、外語使用全國統(tǒng)考試卷,刑法學、民法學和綜合考試(含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使用全國聯(lián)考試卷??荚嚂r間一般為每年的一月份,考試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荚囉脮鵀橹袊嗣翊髮W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聯(lián)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聯(lián)考考試指南》。2000年國家規(guī)定的法律碩士錄取分數線為:往屆考生325分以上,應屆考生330分以上。2001年國家規(guī)定的法律碩士錄取分數線為:往屆考生340分以上,應屆考生345分以上。 七、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 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包括: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yǎng):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yǎng)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yè)后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志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yōu)錄用就業(yè)。2.計劃內定向培養(yǎng):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yǎng)合同,培養(yǎng)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yè)后按合同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托培養(yǎng):招生時委托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yǎng)合同,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yǎng)經費由委托單位承擔,畢業(yè)后按合同規(guī)定到委托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yǎng)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yè)后由學生選報志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yōu)錄用就業(yè)。 計劃外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八、法律碩士的教學 法律碩士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yǎng)。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于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yǎng),導師組由各專業(yè)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并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yè)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于2萬字。 九、法律碩士的擇業(yè) 法律碩士畢業(yè)后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律服務和企業(yè)管理等實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規(guī)定,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獲得者可直接取得法官、檢察官的任職條件。司法部也規(guī)定,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獲得者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的,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經考核合格者,即可獲得律師資格,而無須參加司法統(tǒng)一考試。另外,有相當多法律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考取了法學博士研究生。因此,對于廣大非法律專業(yè)考生來說,考取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是在高起點上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進一步深造的最佳選擇。十、在職法律碩士的條件 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是從1998年開始實行的,并從當年采用全國聯(lián)考,主要是面向政法系統(tǒng)內部招生。在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門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一般應有學士學位)的在職法律工作者,可以通過組織推薦參加在職法律碩士聯(lián)考。非政法系統(tǒng)的其他法律工作者,可以自行報名,但此類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各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十一、在職法律碩士的報考 在職法律碩士的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7月份,報名地點由當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 在職法律碩士的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10月份,考生可在招收院校所在地考試,也可經招收院校同意后在考生工作單位所在地考試。 在職法律碩士的考試科目是政治理論、英語(100分)、民法學(100分)、刑法學(100分)、綜合考試(150分,含憲法50分、法學基礎理論50分、中國法制史50分)。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各招收院校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不計入總分;其余四門實行全國聯(lián)考,總分450分。 在職法律碩士的復習用書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考試教程》。 2001年全國28所院校招在職收法律碩士的限額均是100名。 十二、在職法律碩士的錄取 在職法律碩士的錄取分數線由國家主管部門確定。 2001年的錄取分數線是: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合格,四門全國聯(lián)考總分不低于270分(西部地區(qū)考生不低于260分),民法學、刑法學單科分不低于60分,綜合考試(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單科分不低于90分,并優(yōu)先錄取政法部門人員。符合錄取條件而未能錄取者,可調劑到聯(lián)考其他院校錄取。 在職法律碩士的收費標準一般從20000元到36000元不等。十三、在職法律碩士的教學 在職法律碩士的學制為三年。一般采用兩種不脫產學習方式。一種是利用周末或晚上等業(yè)余時間授課,另一種是每學期集中一個月時間授課。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按有關規(guī)定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獲得者任職的有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四章 法官的條件 第九條 擔任法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四章 檢察官的條件 第十條 擔任檢察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司法部《律師資格考核授予辦法》 第四條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下,具有高等院校法學本科以上學歷,被授予律師資格后能夠專職從事律師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考核授予律師資格: (一)在高等法律院校(系)或法學研究機構從事法學教育或研究工作,已取得高級職稱的; (二)具有法學專業(yè)碩士以上學位,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或者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一年以上的; (三)其他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yè)水平,可以考核授予律師資格的。 全院目前共有專任教師81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數74人,在站博士后3人。學院共有閩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8人,福建省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10人,國家知識產權局“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計劃”2人,中國法學會資深法學家1人,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2人,福建省青年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1人,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國家知識產權局“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2人,福建省法學英才8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3人,省級教學名師2人。廈門大學特聘教授2人,全國法學學術研究會會長副會長11人次。全國“三八”紅旗手1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人選1人。 廈門大學法學院的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92-2186653 Email:law@xm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法學院,361005
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九十多年來,法學學科秉承“自強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訓,堅持“民主建院,學術立院”的方針,發(fā)揚“嚴謹治學,求是創(chuàng)新”的學風,目前在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國際交流和文化傳承與創(chuàng)新等方面有了長足的發(fā)展。學院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繼續(xù)保持優(yōu)勢地位,位列全國A類法學學科之一,是全校7個位列A類學科的學院之一。
學院建有教育部“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司法部現(xiàn)代公共法律服務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現(xiàn)有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國家和社會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庫,廈門大學財稅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蒲袆?chuàng)新平臺。擁有廈門大學國際法創(chuàng)新團隊、社會治理的法治化研究創(chuàng)新團隊等福建省高校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創(chuàng)新團隊。設有廈門大學社會治理與軟法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經濟犯罪研究中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廈門大學國際稅法與比較稅制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廈門大學黨內法規(guī)研究中心等校批機構。同時設立民商法研究所、羅馬法研究所、立法研究中心等18個院批科研機構。擁有“中國崛起與國際法發(fā)展”、“社會治理與軟法”、“國際稅法與比較稅制”、“公正法律與自動化”、“立法研究”、“法律人之神經科學”等優(yōu)勢學術團隊以及“新經濟背景下經濟犯罪的懲治與經濟刑法的創(chuàng)新”等廈門大學人文社科創(chuàng)新團隊。其中,廈門大學國際法創(chuàng)新團隊還入選福建省創(chuàng)新團隊。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作為中國首個成員單位加入國際立法協(xié)會(IAL)。
學院現(xiàn)擁有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1個法律專業(yè)碩士(JM)學位點。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學科的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前列。聯(lián)合國貿發(fā)會議于2010年遴選國際投資法“全球15所法學院領航項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員,廈門大學法學院成為中國大陸唯一入選的院校。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為福建省重點學科。2012年法學院所有學科入選福建省特色重點學科和福建省省級重點學科。國家與社會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入選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庫立項名單。學院編輯出版了8本學術刊物,其中《國際經濟法學刊》《現(xiàn)代法治研究》取得正式刊號。
全院目前共有專任教師81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數74人,在站博士后3人。學院共有閩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8人,福建省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10人,國家知識產權局“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計劃”2人,中國法學會資深法學家1人,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2人,福建省青年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1人,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國家知識產權局“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2人,福建省法學英才8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3人,省級教學名師2人。廈門大學特聘教授2人,全國法學學術研究會會長副會長11人次。全國“三八”紅旗手1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人選1人。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在校本科生530人;碩士研究生136人,全日制法律碩士269人,非全日制法律碩士148人,在職法律碩士101人;博士研究生140人;國際碩士生23人,國際博士生12人。學院秉承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堅持傳授知識、培養(yǎng)能力、提高素質的有機統(tǒng)一,立足于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計劃批準入選的“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yè)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創(chuàng)建“高校-實務部門聯(lián)合培養(yǎng)”和“國內-國外合作培養(yǎng)”機制,設立國際化班。進一步優(yōu)化了課程體系,拓展和發(fā)揮教學實踐基地的作用,為提高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能力提供了充分的平臺保障。學院學生在WTO模擬法庭競賽、Philip C. Jessup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聯(lián)合信實杯”模擬法庭辯論賽全國八強、“理律杯”全國高校模擬法庭競賽、全國高校國際海洋法模擬法庭競賽、“名仕杯”福建省高校模擬法庭辯論賽等專業(yè)比賽中屢獲佳績。
學院以“知識報國”為已任,努力以自身的優(yōu)勢與特色為中國法律實踐提供多元化、高質量的服務,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為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咨詢服務。國際法學科為商務部條法司提供了大量的專家咨詢意見,被該司評價為“堪稱學術研究機構與政府決策部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典范”;財稅法團隊為國家稅務總局提供涉外稅收法律實踐等方面的咨詢服務,獲好評。海洋法學科提供十余項重要政策要報被中央辦公廳、外交部、交通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采納。立法學團隊為國家與省、市立法提供立法咨詢意見,深受好評。社會治理與軟法研究中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庫),立足國家與地方的戰(zhàn)略需求,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為國家與社會治理法治化建言獻策,成果顯著。為地方法治與行業(yè)法治建設提供優(yōu)質服務。依托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主持了大量地方立法的起草與評估工作,經常性地為各級立法部門提供咨詢服務;依托廈門大學社會治理與軟法研究中心,積極參與地方社會治理工作;依托廈門大學公證法律與自動化研究中心為行業(yè)法治建設提供服務。許多教師通過承擔課題的方式,為福建省及周邊省份地方法治建設建言獻策,通過擔任省市人大和政府立法咨詢專家、法律顧問以及掛職為地方法治建設貢獻力量。為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提供立法和決策咨詢。利用地處臺海前沿的地緣優(yōu)勢,密切跟蹤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新形勢,經常參加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商務部、外交部等部門組織的專題調研和咨詢,為中央地方涉臺立法和決策咨詢做出貢獻。
在國際合作交流方面,法學院目前與歐洲、美洲、大洋洲以及亞洲地區(qū)共27所世界知名高校法學院簽訂了正式合作協(xié)議,其中與包括英國南安普頓大學、意大利米蘭大學、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等11所高校法學院聯(lián)系密切,定期開展學生交換等活動。2016年至今,學院招收來自西班牙、加納、孟加拉國等世界各地的外籍學生共39人;接收來自意大利、德國等各國的國際交流生共52人;派出學生赴境外交流訪學共347人,其中本科生142人,碩士生153人,博士生52人;目前學院在讀外籍學位生共37人,在讀港澳臺學位生共28人;派出教師赴境外開展訪學考察、進行課題研究、參加國際會議等共202人;邀請外籍專家學者來院開設講座40余場;接待境外高校與合作機構來訪團組60余場,總人數逾160人;成功開設馬耳他大學中國法春令營、特里爾大學中國法夏令營、廈門國際法高等研究院暑期研修班、廈門大學國際大學生知識產權夏令營、馬可•波羅—鄭和國際海洋法律與政策暑期班等國際項目。
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王海浪簡介:
  ?個人簡介
  姓名:王海浪
  性別:男
  系別:法律系
  職稱:講師學歷:博士
  電子郵件:wanghailang@126.com
  ?個人小傳
  面壁十年圖破壁
  心轉萬念了無痕
  ?主要講授課程
  1.本科生課程《國際公法》
  2.本科生課程《國際投資法》
  3.法律碩士課程《國際公法》
  4.法學碩士課程《國際投資法專題研究》
  5.法學碩士課程《國際條約法專題研究》
  ?研究理念和特點
  想前人不敢想,
  言同道未曾言。
  解千秋家國惑,
  惜破立唇齒間。
  ?承擔項目
  1.教育部2010年青年基金項目:《涉及賄賂的跨國投資合同法律問題研究》,課題編號:10YJC820105,主持人
  2.福建省社科規(guī)劃辦2009年課題:《福建省地方志.社會科學志》之國際法學研究,課題編號:2009B244,主持人
  3.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2011年課題:《中國雙邊投資保護條約(BIT)的差別化締約實踐法律問題研究》,課題編號:11CFX079,主持人
  ?主要著作
  《國際投資法的新發(fā)展與中國雙邊投資條約的新實踐》,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版。(本人為撰稿人之一)
  《國際私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本人為撰稿人之一)
  《國際反傾銷法律與實務》,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年出版。(本人為撰稿人之一)
  《電子商務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合撰,共兩位作者)
  《電子商務法若干問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合撰,共兩位作者)
  《國際IT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2003年出版。(本人為撰稿人之一)
  《WTO專題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本人為撰稿人之一)
  ?主要論文
  《論國際投資仲裁中賄賂行為的證明標準》,《法律科學》2012年第1期,人大復印資料《國際法學》2012年第5期全文轉載。
  《謝業(yè)深訴秘魯政府案管轄權決定書簡評:香港居民直接援用〈中國-秘魯BIT〉的法律依據》,載于《國際經濟法學刊》第17卷第1期
  《涉及賄賂的跨國投資合同法律效力問題初探》(第一作者,合撰),《國際經濟法學刊》2010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
  《最惠國條款在BIT爭端解決中的適用問題》,《國際經濟法學刊》2007年第14卷第2期。
  《“落后”還是“超前”?——論中國對ICSID管轄權的同意》,載于《國際經濟法學刊》第13卷第1期(2006年)。(獨撰)
  《ICSID體制下仲裁費用分擔的實證分析》,載于《國際經濟法學刊》第12卷第4期(2005年)。(獨撰)
  《ICSID體制內用盡當地救濟原則面臨的三大挑戰(zhàn)及對策》,載于《國際經濟法學刊》第13卷第3期(2006年)。(獨撰)
  《無效婚姻制度設計的反思》,載于《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1期。(合撰)
  《試論網絡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載《律師世界》2002年第7期。(獨撰)
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王天民簡介:  
  ?個人簡介
  姓名:王天民
  性別:男
  出生年份:1977
  系別:法律系
  職稱:講師
  學歷:法學博士
  電子郵件:fazhiguo2008@gmail.com
  ?個人小傳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碩士,西南政法大學博士,
  廈門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
  2012-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波蘭華沙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1、《刑事訴訟法》
  2、《證據法》
  3、《檢察理論學》
  4、《律師與公證制度》
  5、《司法制度概論》
  研究生:1、《外國刑事訴訟法》
  2、《刑事訴訟專題》
  ?主要學術觀點
  見主要著作與學術論文
  ?研究理念和特點
  法律的本質不在于論證,而在于驗證;
  法學的真諦不在于推崇,而在于推倒。
  ?承擔項目
  (主持)“實質真實研究”,2013年廈大法學院青年教師科研基金課題。
 ?。ㄖ鞒郑?ldquo;刑事庭審辯護權研究”,2010年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課題;
  “中國刑事一審辯護機制研究”,2009年美國麥克阿瑟基金會課題;
  “優(yōu)化法制環(huán)境,促進珠三角地區(qū)改革發(fā)展的司法統(tǒng)計分析”,2009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課題;
  “風險社會中刑事歸責研究”,200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
  “法律實務問題研究”,2008年度福建西鋼鋼鐵有限公司委托課題;
  “公訴實務問題研究”,2007年度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課題;
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魏磊杰簡介:
  ?個人簡介
  姓名:魏磊杰
  性別:男
  出生年份:1981
  系別:法律系
  職稱:講師
  學歷:法學博士
  電子郵件:weileijie99@126.com
  ?個人小傳
  2011.07-至今:廈門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助理教授
  2006.09-2011.06: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yè),法學博士
  2009.01-2010.01:荷蘭蒂爾堡大學法學院(留學基金委公派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項目)
  2008.05-2008.07:臺灣政治大學法學院訪問學人(中華發(fā)展基金會全額資助)
  2003.09-2006.07:河南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yè),法學碩士
  1999.09-2003.06:河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yè),法學學士
  ?主要講授課程
  民法分論;婚姻家庭法
  ?主要學術觀點
  2010年3月:第二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主報告人(一等獎)。
  2013年7月:環(huán)球時報基金會首屆“中華青年英才”法學類唯一獲獎人。
  ?研究理念和特點
  研究領域:轉型中國的政治與法律(側重社會治理、邊疆政治),比較私法與法律文化(側重后蘇聯(lián)國家的法律轉型)
  研究理念:立足于祖國的土地,思想與心靈翱翔于世界的天空。
  ?承擔項目
  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全球化時代的“法治”話語霸權及中國的因應對策研究(批準號:14CFX002;資助金額:20萬人民幣)
  ?主要著作
  1.《新的歐洲法律文化》,約13萬字,高鴻鈞、徐國棟、吳越、陳愛娥等四教授撰寫中文版推薦序,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2月版,獨譯。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英文版),梁慧星教授主編,荷蘭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2010年9月版,主譯。
  3.《轉型時期的法律變革與法律文化:審視后蘇聯(lián)國家的法律移植》,高鴻鈞、賀衛(wèi)方教授(主編)“比較法叢書”之一,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5月版,約30萬字,與意大利都靈大學阿雅尼教授共同主編,與彭小龍博士合譯。
  4.《比較法的認識論與方法論》(譯著),法律出版社(博觀經典法學譯叢)2012年9月版,約45萬字,與朱志昊博士合譯,主譯。
  ——本書獲福建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
  5.《俄羅斯聯(lián)邦民法典的過去、現(xiàn)在及其未來》,魏磊杰、張建文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11月版,約48萬字。
  6.《比較法視野下的侵權法與責任保險》,魏磊杰、王之洲、朱淼譯,“十二五”國家重點規(guī)劃圖書,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年12月版,約41萬字。
  7.《復仇與法律》,[日]穗積陳重著,曾玉婷、魏磊杰譯,范忠信教授中文推薦序,徐昕教授主持“司法”文叢系列之一,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5月版,約18萬字。
  ?主要論文
  1.《全球化時代的帝國主義與“法治”話語霸權》,《環(huán)球法律評論》(CSSCI)2013年第5期,約35000字,獨著。
  ——本文獲第二屆孫國華法學理論優(yōu)秀青年學術成果三等獎
  2.《全球視野下的法律移植效應》(譯文),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CSSCI)第20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年4月版,約30000字,與武雨佳合譯,主譯。
  3.《共和轉型的歷史之維與結構之限》,蘇力主編:《法律書評》第11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即版,約16000字,獨著。
  4.《中央集權式的現(xiàn)代民族國家之所以可能》,強世功主編:《政治與法律評論》第4輯,法律出版社2014年8月版,約19000字,獨著。
  5.《法治非法何以可能》,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CSSCI)第21輯,清華大學出版社即版,約21000字,獨著。
  6.《法律東方主義》(譯文,絡德睦著),《人大法律評論》(CSSCI)2014年第2輯(總第17輯),法律出版社2015年2月版,約57000字,獨譯。
  ?主要社會兼職
  ·2010年10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典研究所(CCCI)兼職研究員
  ·2008年3月:西南政法大學俄羅斯法研究中心(ИЦРП)特聘研究員
  ·2014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書評》編委會編委
  ·2014年11月: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
  ?聯(lián)系方式
  通聯(lián)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法學院(361005)
  電子郵箱:weileijie99@126.com;leijiewei99@gmail.com
  法律博客:http://lawbuddy99.fyfz.cn/
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吳晉超簡介:
  ?個人簡介
  姓名:吳晉超
  性別:男
  出生年份:1966
  系別:法律系
  職稱:講師
  學歷:研究生
  電子郵件:jchw3551@sina.com
  ?個人小傳
  1984.9-1991.7于福建師范大學外語系就讀,獲碩士學位;
  1991.8-1996.8于廈門大學新聞傳播系從事國際新聞的教學科研工作;
  1996.9-至今于廈門大學法律系從事國際經濟法的教學科研工作;
  1997.9就讀于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yè),在職攻讀博士學位。
  ?主要講授課程
  法學英語、外經貿英語函電、英語聽說、英語。
  ?主要社會兼職
  現(xiàn)為廈門市翻譯工作者協(xié)會理事、福建廈門聯(lián)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聯(lián)系方式
  2183551(H)
廈門大學法學院導師吳旭莉簡介:
  ?個人簡介
  姓名:吳旭莉
  性別:女
  出生年份:
  系別:法律系
  職稱:講師
  學歷:法學博士
  電子郵件:shirleywuxm@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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