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師范學院2019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9-07-2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泉州師范學院2019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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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師范學院2019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提高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復試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福建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錄取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二、組織管理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全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制訂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同時,成立二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級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各二級學院院長、書記、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以及各專業(yè)領域負責人等組成,由院長任組長。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招生專業(yè)領域和方向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等,并具體組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 名業(yè)務水平高、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導師、相關專家和英語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
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jiān)督工作,各二級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院系相關領導組成。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負責全程巡視監(jiān)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各二級學院應在復試開始前將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巡視督查小組成員名單報送研究生處備案。 
三、嚴格培訓
各二級學院必須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要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各二級學院召開培訓會的時間、地點等會議信息請于復試開始前報送研究生處,屆時,學校將由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各單位巡視檢查。 
四、 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shù)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泉州師范學院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照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執(zhí)行。
各二級學院須召開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各二級學院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間,部分學院可根據(jù)學科特點、專業(yè)領域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適度調整復試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1:2的復試比例。
各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專業(yè)領域(或方向)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比例等報研究生處并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在各自的網(wǎng)頁公布。 
(二)復試資格審查
各二級學院須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忌鷱驮嚂r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學院接受審查: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2019年報考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xiàn)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www.qztc.edu.cn/yjsc下載)。政審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須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3. 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一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體檢。
6.體檢表(可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www.qztc.edu.cn/yjsc下載)。
7.二級學院要求攜帶的其他材料。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三)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二級學院可以根據(jù)專業(yè)領域和方向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和方式。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復試主要內容包括: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和專業(yè)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領域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3)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2)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4)人文素養(yǎng);(5)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特別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jīng)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yè)外語測試等方面。
4.體檢。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期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參加復試的考生由二級學院統(tǒng)一組織,到泉州市人民醫(yī)院(與我校簽署合作協(xié)議)的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并將加蓋醫(yī)院公章后的體檢表(可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www.qztc.edu.cn/yjsc下載)交至復試所在二級學院。
復試方式主要分為:
1.筆試。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荚嚂r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 分。
2.面試。具體要求:(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分鐘;(2)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3)每個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表格見附件1),并妥存?zhèn)洳椋?4)同一專業(yè)領域或方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5)必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和錄像。
(四)復試成績的比例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各二級學院可根據(jù)專業(yè)領域的特點自行確定復試各方式的比例。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具體權重由各二級學院自行確定但要向考生提前公布。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并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少于10分。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yè)課。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為筆試??荚嚂r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五)復試規(guī)范
1.筆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管理辦法》予以操作。
2.面試中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遵守《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人員保密守則》的有關規(guī)定。
(六)復試要求
    1.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二級學院專人收集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處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根據(jù)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二級學院的復試考生名單、考生的初試成績(含單科和總分)、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等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必須在各院系的網(wǎng)頁上公示。
3.建立健全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
4.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復試、考試氛圍。
5.復試工作結束后,各二級學院應及時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領域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學科門類或專業(yè)學位類別里進行;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二)調劑要求
    1.為方便考生調劑,各二級學院原則上應于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
    2. 各二級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各學院應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tǒng)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3.各二級學院可根據(jù)需要,開展一次或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4.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個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
    5.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各二級學院按照制定的調劑復試考生遴選方案,確定考生名單,并報二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三)調劑程序
1.各二級學院在調劑系統(tǒng)發(fā)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調劑系統(tǒng)上填報調劑申請;
3.各二級學院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wǎng)上確認;
4.各二級學院組織調劑考生復試;
5.各二級學院確定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將加蓋學院公章的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匯總表報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后方可給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各學院發(fā)待錄取通知前,務必要確??忌W(wǎng)上填報的調劑志愿與擬錄取專業(yè)相同(專業(yè)及研究方向代碼完全一致)。
6.調劑考生在調劑系統(tǒng)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認“待錄取”,否則我校有權直接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破格復試
我校所有專業(yè)領域都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錄取
1.各二級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辦法:
初試各科目滿分總和為500分的專業(yè):總成績=初試成績÷5 ×初試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shù)。
2.各二級學院可以學院為單位,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xiàn)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召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報送至研究生處審核,匯總表必須要有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5.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jīng)學校審批同意后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并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示:各學院要在網(wǎng)頁公布各專業(yè)領域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份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7.錄取類別。我校只接收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要簽定《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忌荒馨雌谡{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己負責。
八、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
1.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0595-22919635)和研究生處(0595-22918022)的監(jiān)督。
2.實行校、院二級復試巡視制度。校領導、紀委監(jiān)察處、研究生處等組成若干校級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巡視小組將深入各二級學院進行復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督查,包括考生復試資格審查的督查、復試記錄、錄音、錄像的檢查和深入復試現(xiàn)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以隨機走進考場和旁聽面試等方式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等。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錄取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親屬所報考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
6.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各二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5日(星期一)前,各二級學院根據(jù)國家文件精神和學校規(guī)定制定出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復試比例、復試日期和調劑信息等,報研究生處備案后盡快在各自學院網(wǎng)頁上公布。
3月25日(星期一)—4月21日(星期日)間,各二級學院開展并基本完成復試工作。各二級學院復試工作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至研究生處。
最終錄取名單以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錄取通知書將于 6 月中旬以后由學校統(tǒng)一寄發(fā)。
十、招生計劃管理
(一)二級學院可根據(jù)生源實際對本單位的招生專業(yè)領域和方向招生計劃進行適當、合理的調整,但擬錄取數(shù)不得超過學院的總招生計劃數(shù),調整招生計劃時要及時對外公布。
(二)學校根據(jù)工作進程安排及各二級學院完成招生計劃情況,對各專業(yè)領域和方向的招生計劃進行動態(tài)調整。難以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tǒng)一收回,重新分配。
十一、學費與獎助體系
學費及獎助學金政策參閱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十二、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由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 O 一九年三月
泉州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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