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fā)布時間:2020-11-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21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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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chuàng)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qū)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2017年,廈門大學入選國家公布的A類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學校有思明校區(qū)、翔安校區(qū)、漳州校區(qū)和馬來西亞分校。校園依山傍海,風景秀麗,已成為公認的環(huán)境最優(yōu)美的中國大學校園之一。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chuàng)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共有四種選拔方式: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與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國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簡稱推免生)直接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入學后即取得博士學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階段,入學申請條件及辦法詳見《廈門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和廈門大學關于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直接攻博考生應有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上成功報名。最終錄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的信息為準。
直接攻博考生要參加2020年12月進行的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我校優(yōu)秀在讀碩士研究生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碩博連讀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學期。我校2021年碩博連讀選拔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安排,詳見《廈門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辦法》。
(三)申請考核
2021年,廈門大學附屬醫(yī)院在職醫(yī)務人員計劃實行普通招考,其它單位均實行申請考核。
申請考核分為申請材料初審、面(筆)試考核兩個階段進行,是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相關學院(研究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的招生方式。相關考生,除滿足本簡章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外,還須同時滿足報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的其它要求(詳見各學院網站公布的選拔辦法)。
申請考核選拔方法如下:
1.報名與申請材料提供
考生須向我校相關院系提交其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報名材料(報名要求見第八款“報名”)。
2.審核并確定面(筆)試名單
各院系收到考生報名材料后,組織本院專家導師組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認真評審,以評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確定入圍面(筆)試名單,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終審后確定通知入圍者參加面(筆)試。
3.組織面(筆)試
考生面(筆)試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筆)試時間和內容以各院公布的選拔辦法為準。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
(1)政治理論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政治理論的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上午,地點:廈門大學思明校區(qū),具體見準考證);
(2)考核時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將于近期公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我辦網站和各院系網站相關信息。
(四)普通招考
我校2021年實行普通招考的招生計劃為:醫(yī)學院(廈門大學附屬醫(yī)院在職醫(yī)務人員計劃)。
普通招考方式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筆試,復試由各學院(研究院)負責組織實施。
1.初試
初試考試科目包括外國語和兩門業(yè)務課(共三門,以《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
初試考試科目的相關考試說明請查閱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的《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和我??荚囍行木W站公布的《關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的考試說明》(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政治理論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初試時間: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政治理論的考試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上午;初試地點:廈門大學思明校區(qū)(具體見準考證)。  
2.復試
我校將于2021年4月中旬公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
(1)復試內容和方式: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具體的復試內容和方式請關注各院系的網上通知。
(2)復試時間和地點:復試時間由各院系確定,地點為廈門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網上通知。
(3)復試權重:復試權重占最終總成績的60%。
三、招生計劃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生1000名左右(不含國際和港、澳、臺博士生),包含各類專項計劃,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
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生源狀況、學校發(fā)展和學科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我校2021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計劃請關注我校招生辦網站的相關信息。
四、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直接攻博生學制為5年,以碩博連讀、申請考核、普通招考方式錄取的博士生,學制為4年。最長學習年限均為8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碩博連讀研究生自碩士入學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學習年限不低于五年。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zhí)崆爱厴I(yè)。
五、招生專業(yè)及導師
招生專業(yè)的相關信息請查看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的《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我校繼續(xù)實行按照導師組招收及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養(yǎng)模式,導師組導師的相關信息請查看廈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關于公布廈門大學2021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資格導師名單的通知》、各院系網站和導師個人主頁。
六、報考與錄取類別
考生的報考類別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錄取類別與報考類別一致,報名后無法更改。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報考定向類別的考生,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在職考生,還須辭去原單位工作,并提交辭職證明,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非在職考生須提交非在職證明材料。畢業(yè)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2.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單列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qū)高校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計劃”、“定向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計劃”、“部省合建高校計劃”以及“廈門大學附屬醫(yī)院在職醫(yī)務人員計劃”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此類別中的非在職考生要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yè)后按考生錄取前已簽定的協(xié)議書內容到指定單位就業(yè);在職考生錄取后可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yè)后到定向單位工作。各國家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我校不再另行制定招生簡章。
3.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僅有“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博士研究生。
注:“廈門大學附屬醫(yī)院在職醫(yī)務人員計劃”只在我校醫(yī)學院招生。
七、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書面推薦意見。
3.碩士研究生畢業(yè)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yè)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申請考核的考生,外語水平、學術水平等相關條件要達到相關院系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的規(guī)定要求。
5.在境外獲得學位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應屆生最遲須在入學前提交)。
6.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已進修過至少5門所報學科專業(yè)的碩士學位課程,且考試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已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
7.國家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還需滿足國家相關文件中的報考要求。
八、報名
1.凡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須按照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考費;第二,向報考院系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2.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8日(實行申請考核的學院報名時間以學院的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為準)。網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荚囍行木W頁的相關通知。
(2)報考費每人160元,報考費凡經確認繳納,均不辦理退還。
3.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須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達所報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請用EMS郵寄):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含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其它普通計劃在職考生(請參見本簡章第六條“報考與錄取類別”)須簽字承諾:若被我校錄取,即辭去原單位工作,并提交辭職證明,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3)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yè)證書即可);
(4)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yǎng)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身份證復印件;
(6)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7)碩士學位論文或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8)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9)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條件”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復印件;
(11)申請考核的考生,同時還需要提供報考院系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中要求的其它報名材料。
(12)報考定向類別的考生,還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學校要求提交其它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4.取得“直接攻博”資格考生的網上報名、網上交費時間同普通招考。
5.取得“碩博連讀”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為準。
6.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試,報考費亦不退還。
7.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普通招考考生可于2021年3月17日起登錄博士報名系統(tǒng)(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自行下載打印初試準考證,并應于考試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場。
8.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院系的一個研究方向。
九、資格審查
(1)初審:報考院系及我校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將根據報考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網上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復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證原件;②博士生準考證;③碩士畢業(yè)證書原件、碩士學位證書原件;④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原件;⑤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本科學位證書原件;⑥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
(3)學歷學位認證:考生(直接攻博和碩博連讀生除外)在確定被我校擬錄取后,需要將本人最高學位(學歷)認證報告電子版、在線驗證碼(或報告編號)上傳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考生須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體時間關注招辦網頁和院系的通知。具體操作方法如下: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學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籍查詢”在線申請學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籍認證報告);非應屆考生提供碩士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位認證報告)或提供碩士學歷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歷查詢”在線申請學歷驗證,下載本人的碩士學歷認證報告);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本科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驗證,下載本人的本科學位認證報告)。
注:1.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認證報告,可以登陸http://www.chinadegrees.cn,進入“中國學位認證”進行網上認證。
2.考生務必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含復試、考核)和錄取資格。其它審查材料請關注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網站通知。
十、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屆時詳見我校招生辦網頁的通知。
十一、復試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擇優(yōu)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成績,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具體的復試錄取原則請以招生辦公室網頁發(fā)布的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和各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原則為準。擬錄取結果可于2021年6月在招生辦公室網頁查詢,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7月寄出。
十二、學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關文件精神,具體學費標準如下:
我校博士生學費為:1.3萬元/年(4年學制,前三年繳費,第四年免費)。直博生前三年繳費,第四、五年免費。教育博士(專業(yè)學位)學費:全程12萬元(在第一、二、三年開學前交4萬元/年)。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十三、獎、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等形式在內的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適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獎助學金資助類型有:
1.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凡是被我校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后和通過中期考核后分兩次等額發(fā)放。直博生新生獎學金與學校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可以同時享受。
2.學業(yè)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并取得廈門大學學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對口支援西部計劃的非在職考生、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的非在職考生。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類型 學業(yè)獎學金
(按年度一次性發(fā)放)
博士生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3
第四年起
(免交學費)
0
 
3.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組成,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適用于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取得廈門大學學籍且在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定向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其中,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在職考生)、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在職考生)、定向新疆高校培養(yǎng)博士學歷師資計劃研究生(在職考生)只享受國家助學金。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類型 國家助學金
(分12個月發(fā)放)
校長助學金
(分12個月發(fā)放)
博士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5 1.8
第四年起
(免交學費)
0 3.3
 
4.國家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博士生3萬元/人;校級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兩次,各獎項獎勵金額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體名額和評審辦法以當年評獎通知為準。
5.學校每年投入9000余萬元用于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崗位,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相關崗位獲得資助。
注:獎助學金按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各類獎助學金需在學生繳清相關費用后才發(fā)放。
十四、住宿與費用
1.我校為正常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博士生,以及對口支援西部地區(qū)高校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部省合建高校計劃、援疆博士師資計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計劃的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博士新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
其他錄取類別的博士生,學校根據住宿資源情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協(xié)助安排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費用自理。
2.被錄取在航空航天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huán)境與生態(tài)學院、海洋與海岸帶發(fā)展研究院、能源學院、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國家示范性微電子學院)、生命科學學院、醫(yī)學院、公共衛(wèi)生學院、藥學院的博士生,以及化學化工學院(醇醚酯化工清潔生產國家工程實驗室、電化學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薩本棟微米納米科學技術研究院兩個學院(研究院)的部分博士生和嘉庚創(chuàng)新實驗室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區(qū)。其他學院(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區(qū)。
我校將根據學校發(fā)展和校區(qū)規(guī)劃等因素,綜合確定其他學院(研究院)相關學科的博士生入住相應校區(qū)。各校區(qū)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全校性選修課等教學資源共享。
3.博士生住宿為1-2人/間,住宿費為1200-2400元/人•學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為準)。學生宿舍一般配有衛(wèi)生間、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宿舍園區(qū)提供自助洗衣機服務和免費開水供應,設施齊全,管理規(guī)范。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后另行通知。
十五、監(jiān)督、資格復查和違規(guī)處理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jiān)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三)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錄取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jié)惡劣的,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十六、其它說明
1.考生如報考了幾所學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時錄取,必須在2021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關情況。否則,若發(fā)現(xiàn)考生被重復錄取,我校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
2.錄取為非定向類別的非應屆(含應屆在職)考生必須在2021年6月10日前將辭職證明(或無工作證明)和人事檔案提交給錄取學院(研究院),逾期將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博士研究生的報名考務工作。招生辦公室位于廈門大學頌恩樓三樓,考試中心位于廈門大學頌恩樓五樓。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lián)系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網址:http://zs.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網址:http://kszx.xmu.edu.cn
關于所報考專業(yè)的具體問題,考生可向各學院(系)研究生教學秘書咨詢(各院系秘書電話詳見招生辦公室網頁,廈門區(qū)號:0592)。
   十七、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此文來源出處:廈門大學招生辦網站 https://zsb.xmu.edu.cn/2020/1013/c5798a417567/page.htm
廈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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