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長沙理工大學考研復試及調劑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8-07-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調劑 考研復試 長沙理工大學
2014年長沙理工大學考研復試及調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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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長沙理工大學考研復試及調劑辦法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2號)文件精神和《長沙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guī)定》、《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huán)節(jié)。要堅持探索和遵循科學選拔創(chuàng)新人才的規(guī)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和客觀評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和完善監(jiān)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
       二、復試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審批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名單;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復試錄取日常工作。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專門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黨政一把手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擔任。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組長由紀委書記兼任,成員由研究生院以及相關部門同志組成。
       2、各學院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協(xié)調本單位的研究生復試工作。
       3、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復試工作安排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小組成員應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專業(yè)的碩士生導師及專業(yè)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須統(tǒng)一、合理、公正、公平。
       4、學院于3月24日前將不少于3人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負責人名單以及按學科(專業(yè))、專業(yè)學位成立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名單、學院復試工作實施方案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復試工作實施方案于3月24日前在各學院主頁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瀏覽。
       三、復試基本條件
       1、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的要求,報考長沙理工大學的考生參加復試必須符合教育部劃定的《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qū)復試分數基本線(以下簡稱教育部A類地區(qū)分數基本線),且成績符合本人所報考的第一志愿所在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并滿足《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
       2、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再參加復試。
       3、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招生規(guī)模數(教育部年度下達給我校的列入年度招生基數的招生人數),根據分配方法下達各學院研究生招生計劃,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學院各專業(yè)招生數的確定按當年招生計劃總數與上年度招生計劃總數對比的基礎上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分配波動幅度不超過20%的原則確定并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或招生缺額數,確定復試考生人選。各學院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含是否調劑及相關計劃)一經學院確定上報及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予修改。
       (1)對于一志愿上線總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學院,學校給予該學院一定的校外調劑名額權。當一志愿上線總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總數,校外調劑名額上限數為該學院招生計劃總數的5%。相關學院自主決定是否進行校外調劑及在以上上限范圍內校外調劑的具體總人數。學院根據此調劑名額數和學院各招生專業(yè)的實際情況,分配各招生專業(yè)校外調劑名額,原則上要考慮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招生專業(yè),確保各專業(yè)之間的平衡,一志愿上線人數最多的專業(yè)校外調劑名額不超過學院確定校外調劑名額總數的30%。學院將各招生專業(yè)分配的校外調劑名額數上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本專業(yè)一志愿招生計劃1.15倍的,按1:1.15的比例確定本專業(yè)復試分數線,達到本專業(yè)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參加本專業(yè)的復試;
       (3)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本專業(yè)一志愿招生計劃數但未超過本專業(yè)一志愿招生計劃1.15倍的,一志愿上線考生全部參加本專業(yè)的復試。
       (4)對于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yè),根據相關學院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確定本專業(yè)招生缺額數,一志愿上線考生全部參加本專業(yè)復試并進行校內調劑和校外調劑復試。
       四、調劑
       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校內調劑和校外調劑復試,確定復試考生人選。
       1、校內調劑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相關專業(yè)招生缺額信息,優(yōu)先一志愿上線考生校內調劑復試。校內調劑復試原則是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在校內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學科、專業(yè)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且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的要求。申請校內調劑復試的考生根據校內調劑復試原則,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文檔下載中心下載《長沙理工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復試申請表》,于3月24日8:00-12:00時間段內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允許重復填報校內調劑志愿,如經發(fā)現(xiàn),考生的校內調劑申請全部作廢)審核,審核通過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布確定的校內調劑復試考生名單。校內調劑考生以一志愿考生身份參加復試和排名。
       審核通過的校內調劑復試考生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到所申請調劑的相關學院參加所申請調劑專業(yè)的復試,復試專業(yè)課可選擇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或校內調劑專業(yè)的復試專業(yè)課,考生須及時到復試學院確定復試專業(yè)課考試科目。
       2、校外調劑
       校內調劑結束后,再次確定相關專業(yè)招生缺額數,3月24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缺額信息,學校原則上按缺額數的1:1.15比例擇優(yōu)調劑報考外校的上線考生:在我校公布的調劑截止時間前按總分從高到低優(yōu)先調劑985、211高校的全日制考生和一志愿報考985、211高校的一本高校全日制考生。考生上網查詢所報專業(yè)的有關信息并確定調劑事宜;有關調劑工作全部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需要調劑至我校的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申請和確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的調劑志愿和招生專業(yè)(領域)的要求,確定調劑復試人選并發(fā)出復試通知,復試結束后將向復試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單位發(fā)函調取考試檔案,做最后審核,最終確定是否擬錄取。
       第一次校外調劑結束后,未完成的學院各類別招生計劃由學校收回統(tǒng)管統(tǒng)籌。
       (一)調劑基本要求
       1.考生入學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門類或領域《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A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以下簡稱A區(qū)復試分數線),且成績符合調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
       2.申請調劑的專業(yè)應是相近、相關專業(yè)或相近學科的專業(yè);
       3.報考學術型專業(yè)能調劑到專業(yè)型專業(yè),但報考專業(yè)型專業(yè)不能調劑到學術型專業(yè);
       4、初試科目考數學一的考生可以往考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yè)上調劑、考數學二的可以調到考數學三的專業(yè)上、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劑到考英語二的專業(yè)。但都不可逆向調劑;
       5、不接受同等學力調劑考生;
       6、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二)調劑實施步驟: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區(qū)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時內填報兩個志愿,48小時后考生可以重新選擇),其中志愿一和志愿二優(yōu)先級是相同的;
       我校的調劑政策請參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院校信息”欄目中的“調劑政策”、“調劑信息”、“信息發(fā)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發(fā)布的有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考生填報志愿后,將分批次、分專業(yè)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3)調劑生復試后,我校及時給出是否“擬錄取”結果,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回復“接受”后,考生應盡快與第一志愿報考學校聯(lián)系并申請辦理調取考試試卷手續(xù)。
       (4)我校將向擬錄取調劑生的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發(fā)出調閱試卷的“公函”;
       (5)第一志愿報考學校根據考生“調劑申請書”和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函”,通過機要文件交寄的方式向我校寄出考試試卷;
       (6)我校收到調劑考生考試試卷后,做最后審核;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調劑單位未收到考生考試試卷將不予錄取。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
       五、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將于2014年3月29-31日在金盆嶺校區(qū)進行。
       各學院于3月24日以前與第一志愿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聯(lián)系,在學院主頁上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和復試通知。
       六、資格審查
       1、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嶺校區(qū)體育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過期不予辦理。
       2、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試時的準考證;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經本科畢業(yè)的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查詢”欄目,申請在線驗證報告,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讀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在線驗證不成功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書面認證報告。
       (5)報考為單位定向培養(yǎng)的考生,必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和單位同意公函。
       凡未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推薦免試生也需要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注:資格審查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收取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生證)、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書面認證報告)
       3、3月30日上午8:00考生到專業(yè)學院報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xiàn)、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3)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tǒng)一格式)。
       (4)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網上文檔下載里下載(網址:http://www.csust.edu.cn/pub/yjsb/zsxxw/index.html)。
       (注:以上資料由學院收取,其中(1)、(2)、(3)項交各復試小組,綜合面試時供小組成員和指導教師參考。)
       七、復試方式和要求
       1、復試方式
       復試主要由筆試和綜合面試組成。
       (1)筆試:專業(yè)綜合課考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命題、閱卷、登分,統(tǒng)一安排考試時間、地點,相關學院按學校規(guī)定具體實施組考工作。
       (2)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英語口語的水平和英語聽力;英語聽力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命題,相關學院按學校規(guī)定具體實施英語聽力的組考、閱卷、登分及組織考生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能力、英語口語水平的考核工作。
       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的內容: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的潛力發(fā)展;C、英語聽說能力;D、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有關要求
       (1)筆試
       a、專業(yè)綜合課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b、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
       a.面試:考核考生專業(yè)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水平,每生考核時間不少于30分鐘,滿分為80分;
       b.英語聽力測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20分。
       復試的面試形式、評分標準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科專業(yè)和專業(yè)學位領域的特點自行確定,需在各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方案中予以說明。
       八、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40%+綜合面試成績(100)×60%
       綜合面試成績含面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其中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80%,聽力測試成績占20%。
       總成績=a×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b×復試成績
       其中a、b為初試和復試的權重系數,分別為0.60、0.40
       說明:
       (1)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500分,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要求:
       (1)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別以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專業(yè)分開排序,并填報《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在學院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yōu)先全額錄取報考本專業(yè)的符合錄取最低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考生按一志愿考生身份進行排名),再錄取調劑考生。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結合碩士生導師的意見(考生擬錄取前可初步確定導師)及考生具體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3、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即向考生單位開具調取考生人事檔案的函件以便政審。各學院接收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時間統(tǒng)一為4月30日前(應屆畢業(yè)生人事檔案接收時間為7月1日前),學院收到考生人事檔案后請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經政審合格后,于6月15日前學生檔案和匯總表交研究生院檔案室。
       九、復試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實行監(jiān)督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巡視監(jiān)督。
       4、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調劑錄取
       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B類地區(qū)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且報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15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具的調劑接收函和調劑申請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有關調取考試試卷等調劑手續(xù)。
       未達到全國B類地區(qū)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其考生的報考材料及考試檔案不能轉調其他院校。
       十一、體檢
       3月29日由校醫(yī)院組織體檢。上午7:00-8:30進行空腹抽血項目檢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十二、獎助學金及培養(yǎng)費收費標準和繳款時間
       1、2014年國家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學校將為所有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不參加學業(yè)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fā)放。獎助學具體方案以學校正式文件為準。學費標準以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為準(點擊查看)。
       2、在入學報到時必須交清第一年的學費(詳情見錄取通知書)。
       十三、其他事項及要求
       1、學院在復試前印制好“調檔函”(調檔函樣式見附件3)。“調檔函”編碼為七位數,1、2位為年份的后兩位數,3、4位為學院代碼,5、6、7位為序號;
       2、復試筆試考場安排:與初試考試考場相同,每個考場安排30人并安排2名教師監(jiān)考。考試教室均安排在金盆嶺校區(qū)12號教學樓。
       3、3月24日,各學院確定一志愿考生和校內調劑考生復試考試科目報研究生招生辦;
       4、3月27日前各學院確定校外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考試科目報研究生招生辦;各學院根據學院復試人數(按每30名考生報2名監(jiān)考老師標準)報監(jiān)考教師名單,學校統(tǒng)一安排監(jiān)考教師監(jiān)考。
       5、答卷的整理和裝訂:復試筆試結束后,監(jiān)考教師將試卷按照考生編號順序(小號在上)每30份答卷整理好后交考務辦公室。研招辦負責組織答卷的裝訂、評卷、登分工作。
       6、學院組織英語聽力、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考試和評卷工作,并將考試及評卷時間、地點提前2天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研究生招生辦選派工作人員參與考試及評卷的監(jiān)督工作。成績登分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備案,一份由學院留存。
       7、4月1日前將已考完并評閱的英語聽力試卷、同等學力加試試卷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8、4月2日下午前學院務必將《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見附件2)
       9、4月2日以前學院將《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復試信息表》和有關表格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附件:
       1、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表;
       2、《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
       3、調檔函樣式
       4、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及填表說明
       5、碩士研究生復試聽力成績表
       6、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成績表
       ::文件附件::·附件1: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2: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專業(yè)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xls
       ·附件3:調檔函樣式.doc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及填表說明.doc
       ·附件5:碩士研究生復試聽力成績表.xls
       ·附件6:碩士研究生復試面試成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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