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發(fā)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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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guī)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qū))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體育類??普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047,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qū))的代碼以各?。ㄗ灾螀^(qū))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始建于1952年,隸屬于江蘇省教育廳,2015年以“優(yōu)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驗收。2018年入選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歷年努力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高職名校。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就業(yè)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yè)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qū))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qū)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jiān)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計劃根據我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qū)域協調發(fā)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確定我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qū))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含特殊類型):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qū))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qū))招生部門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優(yōu)惠政策。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guī)定錄取,其他?。ㄊ校┌凑辗诸惙执a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qū))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guī)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江蘇省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yè);當文化總分相同時,按照蘇招委〔2020〕4號《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規(guī)則安排專業(yè)。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zhí)行,對進檔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所有專業(yè)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yè) 4700元,


工科類專業(yè) 5300元,


體育類專業(yè) 4800元,


藝術類專業(yè) 6800元,


醫(yī)藥衛(wèi)生類專業(yè) 6200元,


空中乘務專業(yè) 53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補、助、貸、減,免資助體系,制定了國家級、省級、校級、社會(企業(yè))等多層次、多層面獎(助)制度。常年穩(wěn)定提供300余個勤工助學崗位,優(yōu)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工作;每年投入獎(助)資金達到1500萬元。為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體系。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龍眠大道180號(江寧大學城)


郵政編碼:211168


招生咨詢電話:(025)52710189、52710208   400-040-1156


招生傳真:(025)52710208


電子信箱:jsjmzb@163.com.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25-52710840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b.jvi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4月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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