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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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科技大學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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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科技大學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正文

歡迎全國各大院校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我校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免試生)為做好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社會責任感強,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積極向上;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尊敬師長,關心同學,熱愛班集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模范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申請人必須是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專業(yè)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yè)前茅,并已取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3.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
4.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我校只接收與我校碩士招生學科相關的推免生。
二、提交材料
1.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于有效時間內,登陸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補充個人信息并注冊,按網上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并認真填寫內蒙古科技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2份(見附件);
2.推免生所在學校出具的獲得推免資格證明信原件;
3.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1份;《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科專業(yè)排名、四六級成績復印件、獲獎證明、發(fā)表論文復印件1份;
5.推免生復試報到時,各招生學院嚴格審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審批情況對同意復試的推免生分批組織復試。
三、接收程序與時間安排
1.推免申請材料請寄至內蒙古科技大學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9月26日-10月15日;
2.研招辦通知推免生來校參加復試;
3.推免生復試,時間:按批次進行。
四、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采用差額復試,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
1.專業(yè)基礎課或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按30%比例計入總分);
2.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聽解能力與口語表達能力。從發(fā)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幾個方面測試考生的外語能力(滿分100分,按10%比例計入總分);
3.專業(yè)知識掌握程度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測試,可采用筆試、實驗、答辯等方式(滿分100分,按60%比例計入總分)。
4.體檢:所有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均須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五、錄取
1.各招生學院根據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提出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2.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在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并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有關推免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時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待錄取確定,完成推免生錄取工作。
六、辦理接收手續(xù)
1.被錄取的推免生領取正式的內蒙古科技大學推免生接收函和調檔函。
2.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tǒng)考。
4.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須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統(tǒng)考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現(xiàn)場信息確認、照相、交費等手續(xù)(報名點代碼請申請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辦咨詢)。
七、資助政策
1.凡獲得推薦資格并第一志愿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將獲得一等入學獎學金;
2.被錄取的推免生均全額享受國家助學金;
八、其他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xiàn)象;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間受到紀律處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過;
(4).在畢業(yè)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2.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本辦法如與教育部出臺的招生新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為準。
3.聯(lián)系方式
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昆都侖區(qū)阿爾丁大街7號
聯(lián)系人:樊彬老師王彤老師
郵編:014010
咨詢電話:0472-5951507
傳真電話:0472-5954370
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imust.cn/
郵箱:imust_yjsy@163.com
內蒙古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年9月
內蒙古科大學包頭醫(yī)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規(guī)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達最新文件為準)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
2.2015年9月1日前必須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
二、接收專業(yè)、人數(shù)
我校今年接收推免生的專業(yè)、人數(shù)請參閱《包頭醫(yī)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報專業(yè)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yè)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yè)志愿;
2.學校發(fā)出復試通知。學校的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申請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忌拥綇驮囃ㄖ髴M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9月末和10月份,具體時間以學校安排和通知為準)。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復試期間須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
4.辦理擬錄取手續(xù)。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領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自治區(qū)招生辦公室審核與公示。
有關復試具體要求請按照《包頭醫(yī)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為準。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科學學位:8000元
(二)獎助學金
我校根據我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xiàn)有以下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8000元/生/年,每個研究生都有,具體要求按照《包頭醫(yī)學院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年,按照《包頭醫(yī)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管理辦法》進行評選。
(3)研究生自治區(qū)獎學金:10000元/生/年,按照《包頭醫(yī)學院研究生自治區(qū)獎學金評審和管理辦法》評選。
(4)研究生自治區(qū)學業(yè)獎學金:8000元/生/年,按照《包頭醫(yī)學院研究生自治區(qū)學業(yè)獎學金管理和評審辦法》評選。
(5))學校還將設立研究生校級獎學金(具體標準和評選辦法待定)。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其他事項請參閱《包頭醫(yī)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內容。
4.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tǒng)考生。
5.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渠道
包頭醫(y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電話:0472-7167926,傳真:0472-7167831
聯(lián)系人:趙老師
地址: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qū)建設路31號
包頭醫(yī)學院紀檢委:0472-7167715
包頭醫(yī)學院網址:http://www.btmc.cn
內蒙古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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