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業(yè)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發(fā)布時間:2023-09-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四川農業(yè)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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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業(yè)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3〕2號)和四川農業(yè)大學《碩士研究生管理辦法》(校研發(fā)[2022]25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招生計劃
第一條 在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招生指標的預分配方案,考生屆時可查詢。
2024年預計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1100名左右,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380名左右,招生總計劃中包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最終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為準)。在招生過程中,學校可根據生源、學科特點等因素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條 2024年碩士招生學科、考試科目均可在專業(yè)目錄中查閱。查閱網址:http://yzb.sicau.edu.cn/zyml/zymls.aspx
第二章 報考條件
第三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二)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報到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報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第四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yè)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三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三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三條中第(一)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五條 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條件
推免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進入復試:
1. 已取得本科就讀高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2. 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社會責任感強,誠實守信,品行優(yōu)良,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 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恪守學術道德規(guī)范。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第六條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一)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報考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和分配招生指標。
第三章  報  名
第七條 報名時間(以研招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推免生:一般在9月25日前完成推薦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工作。具體時間以正式通知為準。
全國統(tǒng)考網上報名時間: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第八條 報名程序
(一)推薦免試考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
(二)全國統(tǒng)一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報考點完成網上確認??忌诳记笆熳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各位考生關注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招生單位和報考點發(fā)布的公告。
1. 網上報名
(1)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請注意查看報名公告。
(2)考點選擇:網上報名時,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按照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的規(guī)定選擇報考點,并按照考點公告要求完成報名。
(3)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5)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6)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7)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 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0)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2. 網上確認
一般在11月上旬,詳見各省、各考點和招生單位的通知公告。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忌蟼鞅救藞D像時請務必按證件照的要求提交照片,不化妝,不佩戴眼鏡,不美瞳,不對照片進行技術處理,不翻拍。避免因人像驗證不通過影響正常的考試、入學、畢業(yè)等必要環(huán)節(jié)。
第九條 報名材料提交
請以下幾種情況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所有的材料請掃描為清晰的圖片(收到后需要打?。ㄟ^掃二維碼或點擊鏈接(https://f.wps.cn/g/zbC3ki7V/)提交,網上提交后如果需要修改的,可刪除原提交的材料后重新上傳。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材料提交說明,務必按要求,準時提交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屆時未收到材料、發(fā)現(xiàn)有材料造假或提供虛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一)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
1.身份證掃描件;
2.專科學歷或本科結業(yè)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二)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
1.身份證掃描件;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入伍批準書》掃描件,注意不是入伍通知書;
4.《退出現(xiàn)役證》掃描件。
(三)在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生:
   這里是指截止報名時還沒有取得本科畢業(yè)證,但預計在研究生入學前可以取得本科畢業(yè)證的自考本科生。
1.身份證掃描件;
2.自考準考證;
3.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4.??茖W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四)國(境)外學歷學位考生:
1.身份證掃描件;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
學歷(學籍)校驗沒有通過的原因,常見的有:畢業(yè)時間不正確;畢業(yè)學校名稱不正確;畢業(yè)證書號錄入錯誤等,請各位考生在網報時,務必將自己填寫的學歷(學籍)信息與學信網上的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如果各項信息都正確,校驗仍然未能通過,請根據自身情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
2.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如果學歷(學籍)校驗不通過是因為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還需要將本人信息變更的證明(記載曾用名和現(xiàn)用名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一并掃描。
注意提交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務必在有效期內。
第十條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 試
第十一條 初試由全國統(tǒng)一組織,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推薦免試生不參加初試。
第五章 復 試
第十二條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第十三條 復試資格
1. 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
2. 符合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生條件的推薦免試生。
3. 對報考期間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復試報到前務必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未完成的考生,學校有權取消其復試資格。
第十四條 復試時間
全國統(tǒng)考生一般在2024年的3-4月份進行,推免生一般在2023年的9-10月進行,具體以正式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復試內容
1.復試
分為專業(yè)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考評兩個環(huán)節(jié),二級招生單位相同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的復試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tǒng)一。二級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1)專業(yè)水平測試??偝煽?100 分,組織形式應為筆試,有條件的二級招生單位可單獨組織實驗(實踐)技能考核。
(2)綜合素質考評??偝煽?100 分,組織形式為面試。二級招生單位在面試前應依據課程成績單、學術活動情況等綜合評價考生本科學習期間的一貫學習表現(xiàn)和學術業(yè)績,評價意見供綜合素質考評小組參考??荚u小組應不少于 5 人,導師應為小組成員,主要考察考生學科基礎、科研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科研道德、心理素質和英語聽力及口語等綜合素質。
2. 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科2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試題的命制與考務工作由招生學院或研究所負責。加試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二級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十六條 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鳝h(huán)節(jié)成績的加權和,按100分計,各環(huán)節(jié)成績權重由二級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在復試方案中公布。
第十七條 考生總成績
1.統(tǒng)考生的總成績?yōu)檎酆习俜种瞥踉嚺c復試成績的加權總和,折合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不低于 50%。
2.推薦免試生的總成績?yōu)閺驮嚦煽儭?br /> 第十八條 復試(調劑)等具體事宜詳見當年發(fā)布的復試錄取辦法。
第六章 體 檢
第十九條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和《殘疾人教育條例》的精神,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到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見復試之前學校發(fā)布的復試工作安排。
第七章 錄 取
第二十條 復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有效備錄人選。
第二十一條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分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按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二條 凡按規(guī)定可接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的學科、專業(yè)類別(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三條 推免生完成當年錄取手續(xù)后,經本人申請可按本碩博貫通式培養(yǎng)。在協(xié)調安排好本科階段最后學年相關事項的前提下,可申請?zhí)崆斑M入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特別優(yōu)秀的可申請錄取為直博生,并與導師協(xié)商培養(yǎng)條件。
第二十四條 二級招生單位有權在導師間調劑擬錄取人員。
第二十五條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60)。
2.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者(加試成績<60)。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5.弄虛作假,失信者。
6.無特殊正當理由拒不服從調劑導師者。
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
8.其他不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者。
第八章 學制和修業(yè)年限
第二十七條 碩士研究生學制(基本修業(yè)年限)為3年。
第二十八條 取得碩士研究生學籍滿2年,達到畢業(yè)條件者,可申請?zhí)崆爱厴I(yè)。
第二十九條 碩士研究生修業(yè)年限為2-4年。(這里的2年是指滿足第二十八條的情況下,修業(yè)年限就是2年)
第九章 學費及獎助學金
第三十條 學費和住宿費
1.研究生學費
招生學科 學費標準(元/生·年)
全日制 非全日制
經濟學(招生學科代碼前2位為02) 7200 7200
法學(招生學科代碼前2位為03)
管理學(招生學科代碼前2位為12)
金融(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0251) 21000 21000
法律(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0351) 15000 15000
體育(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0452) 9000 9000
翻譯(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0551) 15000 15000
生物與醫(yī)藥(招生學科代碼086000)
資源與環(huán)境(招生學科代碼085700)
土木水利(招生學科代碼085900)
農藝與種業(yè)(招生學科代碼095131)
資源利用與植物保護(招生學科代碼095132)
畜牧(招生學科代碼095133)
漁業(yè)發(fā)展(招生學科代碼095134)
食品加工與安全(招生學科代碼095135)
農業(yè)工程與信息技術(招生學科代碼095136)
農業(yè)管理(招生學科代碼095137)
農村發(fā)展(招生學科代碼095138)
獸醫(yī)(招生學科代碼095200)
風景園林(招生學科代碼095300)
林業(yè)(招生學科代碼095400)
公共管理(招生學科代碼125200) —— 23000
旅游管理(招生學科代碼125400) —— 19000
藝術設計(招生學科代碼135108) 20000 20000
電子信息(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0854) 15000 15000
會計(招生學科代碼前4位為1253) 30000 30000
其余招生學科 8000 8000
注:從2024級起延期畢業(yè)研究生超學制階段按上述標準繼續(xù)繳納學費。
 
2.住宿費:1000-1200元/床·年。(以實際入住寢室為準)
第三十一條 獎助學金
(一)學生參評獎學金、榮譽稱號和申請資助均須滿足: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含公派出國留學或學校批準的國際校際交流學習研究生);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規(guī)校紀,未受到違法、違紀、違規(guī)處理;道德品質優(yōu)良,無嚴重違背學術規(guī)范的行為;
3.如期完成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和課程學分,且學業(yè)成績優(yōu)良。
4.未超出基本修業(yè)年限,按規(guī)定繳納學費,按時完成學籍注冊。
(二)主要獎助學金
1.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元/年·人)
層次 獎助等次 占研究生比例(%) 學業(yè)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 一等 8 10000
二等 12 8000
三等 20 6000
四等 60 2400
 
2.國家獎學金:碩士生20000元/人,獲獎人數為國家當年下達的指標數。
3.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學生基本生活費,每生6000元/年,按月發(fā)放。
4.導師獎(助)學金:每生3600元/年,導師可根據學業(yè)表現(xiàn)和科研實績,發(fā)放獎金和科研津貼。
5.推免生獎學金:推免生提前進入碩士學習階段,未取得學籍前免繳學費,發(fā)放四等學業(yè)獎學金 2400 元/年以及不低于 3600 元/年的導師獎(助)學金。
6.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碩士博士共10名,獎勵20000元/人。
7.優(yōu)秀研究生標兵提名獎:碩士博士共10名,獎勵5000元/人。
8.優(yōu)秀碩士學位論文:5000元/篇·人,人數不超過上學年學位授予人數的2%。
9.研究生特別助學金:3000元/人·年,每年資助不超過100名。
10.其他:社會捐資設立的獎助學金。
第十章 關于學習方式和錄取類別的說明
第三十二條 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yǎng)標準,畢業(yè)時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yè)證書,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十三條 錄取類別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類型
錄取為定向的碩士研究生:在錄取時須提交定向協(xié)議(定向協(xié)議由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自行協(xié)商簽訂,內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統(tǒng)一要求,也可參考使用學校模版)。定向研究生在新生入學時不轉人事檔案和黨團關系,學校不提供住宿,畢業(yè)時按定向合同就業(yè)。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錄取為非定向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入學時應提交人事檔案,轉接黨團關系,畢業(yè)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yè)。新生入學報到時若不提交人事檔案,則視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業(yè)單位,有固定收入者。
第三十四條 非全日制僅招收在職定向研究生。
第十一章 加分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三十五條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并在國家規(guī)定的全國統(tǒng)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報名。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規(guī)定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第三十六條 報考地處二區(qū)招生單位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二區(qū)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qū)),如有變化,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符合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未按規(guī)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政策。
第十二章 聯(lián)系方式及其他
第三十七條 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渠道及各二級招生單位聯(lián)系方式匯總鏈接: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7/9598.htm
碩士招生咨詢(加群后向群主或管理員在線咨詢):
QQ群1:1021103073,群2:856067136,群3:924612336,
群4:883517792,群5:883492935,群6:820188575
博士招生咨詢: QQ群1:864502685,群2:883527908
郵箱:sicauyz@qq.com   短信接收號:13330600943
微信公眾號:sicauyanzhao
通訊地址:
雅安校區(qū):雅安市雨城區(qū)新康路46號        郵編:625014
成都校區(qū):成都市溫江區(qū)惠民路211號      郵編:611130
都江堰校區(qū):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設路288號   郵編:611830
學校網址:http://www.sicau.edu.cn
研究生院網址:http://yan.sicau.edu.cn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與上級文件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若國家出臺研究生招生管理的新政策,學校有權對上述規(guī)定做出調整。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四川農業(yè)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碩士參考書目20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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